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周巷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5-8国土窗口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黄海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周巷镇湖门桥路2号 | 330282003052JC00032F00010001 | 137.81/253.8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干恒铨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周巷镇陈家元大弄81-2号 | 330282003069JC00324F00010001 | 33.30/31.5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干恒铨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周巷镇陈家元大弄81-1号 | 330282003069JC00376F00010001 | 18.10/18.0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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