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周巷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5-8国土窗口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胡维尧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周巷镇东溜场37号 | 330282003076JC00727F00010001 | 64.40/64.3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胡维尧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周巷镇东溜场37号 | 330282003076JC00777F00010001 | 172.50/321.9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陈建学、陈定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周巷镇智辉祝家51号 | 330282003089JC00101F00010001 | 120.67/111.6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1年4月19日
举报成功!
我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