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扎实推进全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邯郸市永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21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永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年区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
为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追溯凭证为载体,持续推进追溯“六挂钩”机制落实,强化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应用,全域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机制,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服务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全区推广典型与推广模式。2021年要抓出一个以上区级典型、探索一种以上区级有效推进模式,提高生产主体应用率,实现开具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依托省平台实现电子追溯的主体数量增加80%,全区总数达到23家。
(三)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有效落实。全区进一步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措施,全区“菜篮子”产品规模主体追溯覆盖面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全区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典型和模式。今年要培育抓好一个以上区级典型、探索一种以上区级有效推进模式,提高辖区内生产主体应用合格证的数量和质量。9月底前,总结上报区级典型经验,上报合格证有效推广模式。年底前,规模主体合格证出具比例达到100%,小农户合格证出具比例达到20%以上。
(二)全域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一是强化分类指导。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推行“纸质追溯+电子追溯”的合格证出具模式,逐步实现合格证电子化;对于农户(含种养大户、小农户)继续推行纸质合格证,形成电子追溯+纸质合格证互为补充的出证模式。二是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各乡镇、农业农村局要将合格证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既要检查农产品生产者是否按要求开具并出具合格证,也要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于虚假开具的纳入信用管理。三是强化附证产品监测。区农产品检测机构要依据生产主体名录库开展“双随机”监测,确保合格证实施品种全覆盖。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对生产主体实施重点监控,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追根溯源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扩大合格证与模式应用范围。对2020年总结的合格证推进典型与模式梳理,省厅已编印《合格证推进典型与模式汇编》。应根据农产品不同种类和组织化程度,扩大已有典型与模式的推广范围,合理选择和推行“检测合格出证”“经销企业与生产主体带动”等模式,破解农户出具合格证难题,着力解决农户“小散乱”、不易监管、产品质量无法保障的问题。及时总结合格证推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9月底前,各乡镇和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要总结一条以上典型经验和一条以上的推广模式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安科。
(三)持续推进追溯“六挂钩”机制落实。一是巩固核查成效。2020年底,已全部完成追溯挂钩机制实施前的各类省级以上认定认证核查工作。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追溯“六挂钩”要求,已完成认定追溯的比例是底线,继续强化提升认定追溯工作措施,年底前规模主体追溯率要达到100%。二是打造追溯标杆企业。要强化追溯主体管理,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选择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并已纳入省平台的企业,指导其规范投入品使用、完善生产记录、开展产品自检,在生产、加工、储运等全程质量管控中体现引领作用,打造追溯标杆企业。备选供奥基地企美公司要全部产品实现电子追溯管理,做到上市产品批批自检并出具合格证明文件。三是严格执行挂钩机制。申报各类省级以上认定认证一律先进行产品追溯管理审核把关,作为认证、评审的前置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一票否决,不予申报,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实行追溯管理。年底前,依托省平台实现电子追溯的主体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80%,全市总数达到23家以上。
(四)抓好省级监管追溯平台应用。一是强化平台应用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平台应用分级,要依托师资做好平台管理员、企业管理员培训,要加大培训的密度和频度,确保培训的质量,让每个应用者都能熟练地登录平台,传输、应用平台数据。二是完善生产主体信息。对辖区内规模主体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漏补缺,做到应录尽录。已建立档案的主体要补充完善缺失的信息,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确保档案信息完整准确、归档及时,实现档案动态管理,清除僵尸用户。三是强化平台追溯功能。完善电子追溯信息,全方位展示生产过程视频、图片、企业资质证明;完善扫码查询服务,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透明度,解决产销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消费者信任度和满意度。四是强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依托省平台强化线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展线下核查,快速追查责任主体、产品流向、监管检测等追溯信息,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织密监管网,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五是依托平台强化考核。依托省平台将检验检测、电子追溯主体数量、电子合格证开具数量、日常巡查检查频次、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数据动态纳入考核,制定科学评价标准,提高平台实际应用率。
(五)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机制。一是出具适宜追溯凭证。根据“菜篮子”产品不同种类,采取检测合格、检疫合格、认证合格、承诺合格等方式,出具合格证明文件,把好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关,确保全区743家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实现追溯工作全覆盖。二是规范包装标识管理。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对农产品进行包装分级,推行科学的包装方法,推广先进标识标注技术,提高农产品包装标识率,充分发挥包装在农产品贮藏保鲜、防止污染和品牌创立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要把合格证明文件作为日常巡查、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对生产主体开具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合格证明文件所涉及的生产、检测、销售等记录,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明文件、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虚假开具的纳入信用管理,实行重点监控。四是强化上市产品检测。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依法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上市销售。强化农产品监测数据应用,对检出禁限用农兽药或2次检出常规农兽药超标的生产主体,依法从严从重严肃查处,确保上市农产品安全。
(七)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抓好《关于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机制的意见》的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合力。一是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告知、企业承诺、信用管理等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进货查验和召回处置等要求,严格实施全程监管,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二是加强执法合作。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和不定期交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相关信息。及时通报获知的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与协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下半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落实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活动,进一步压实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市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进村入企大力宣传合格证明文件的开具使用和查验留存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教育培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推进农产品追溯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将追溯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设备、自检设备、信息采集设备和追溯标志使用补贴力度,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的积极性。在落实好追溯“六挂钩”机制基础上,积极争取和出台农产品追溯管理扶持政策,加快追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机构追溯装备条件。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追溯相关产业促进政策。
(三)强化绩效考核。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已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评议、质量工作考核,部、省、市延伸绩效考核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纳入对各单位考核的指标体系,对积极推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行不积极、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跟进推行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补齐蔬菜、水果、鲜禽蛋、水产品追溯短板。
(四)强化媒体宣传。各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农产品追溯制度,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对可追溯产品的认知度。依托主流媒体持续报道各地在推进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合格证制度推行等方面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要于每月23日前报送合格证制度推进情况统计表(附件);区级合格证推广典型与模式进展情况,要于每季度末28日前上报进展情况统计表和推行阶段性总结成效。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报送的情况梳理后予以通报。
联系人:郝进良
联系电话:0310-6835170
电子邮箱:ynncpjgk@126.com
附件:合格证制度推进情况统计表
附件
合格证制度推进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项目 |
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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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主体情况 |
生产企业(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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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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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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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大户(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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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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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生产主体合格证开具情况 |
蔬菜(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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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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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禽(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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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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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产品(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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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合格证开具情况 |
种养大户(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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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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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开具数量 |
纸质追溯(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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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追溯(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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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证上市产品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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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情况 |
检查生产主体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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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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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到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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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证产品检测情况 |
风险监测(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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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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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测(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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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
培训期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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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生产主体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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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情况 |
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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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告知书、明白纸(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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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口径为2021年1月份以来的累加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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