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水办〔2021〕34号 关于宿城区将军河及十三号中沟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宿城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宿城区将军河及十三号中沟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的请示》(宿区水〔2021〕15号)收悉,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实施内容如下:整治将军河及十三号中沟两条河道,疏浚总长4.21公里,河道护砌2.4公里(双侧),新建堤顶道路1.63公里(双侧),改建涵洞4座,维修涵洞1座,总投资722.62万元。 二、方案编制依据基本充分,设计标准符合有关规范和当地实际,项目实施后,综合效益明显。 三、你局要按照《江苏省农村河道建设管理办法》(苏水农〔2018〕41号)文件精神,规范招投标手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管理办法,并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做好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完工后及时验收。 此复。 宿迁市水利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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