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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1年4月16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保定市徐水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1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678733

通讯地址:徐水区政通路 行政审批局

邮编:07255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市健妤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级配碎石混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徐审环表字〔2021〕12号

2021.4.16

保定市健妤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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