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度柳州市城中区工资
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柳州市城中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5日
2020年度柳州市城中区工资集体
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共促和谐发展切实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2020年度柳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84号)等通知精神,特制定2020年柳州市城中区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集体协商工作部署和柳州市委、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带来的疫情影响,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原则,对各街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在城中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评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
四、考评原则及考评内容
(一)考评原则。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单位自查总结、网上综合考评、书面审查、现场复查等方式进行。
(二)考评内容。详见《2020年度柳州市城中区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评分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评分细则》)确定的内容。
五、考评期间
2020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成质量和效果的考评期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不在此期间的依据材料,不作为本年度该对应关联项目的评审依据。
六、考评程序
(一)年底自查阶段。被考评单位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评分细则,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本单位2020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分析总结除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推进措施外,应当侧重于总结经验和工作亮点;同时,依据《评分细则》填具自查得分,工作总结、自查评分表和《评分细则》佐证材料于2020年10月25日前上交城中区总工会,超过此时间后上传及以其他形式报送的佐证材料(《评分细则》注明书面审查的除外),将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 抽查检查阶段。1.考评将按照各考评对象上传绩效平台的建制单位名录(电子版),抽查5家25人以上已建会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文本以及合同文本的审查备案情况;2.考评将书面检查各考评对象选树的单独签订、行业性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典型,核查覆盖企业数量、职工人数、协商程序、职代会审议、协商代表签字、审查备案等相关情况。
(三) 组织初评阶段。考评将依据各考评单位上交的佐证材料和抽查检查情况,依《评分细则》进行量化打分,形成初评报告提交考评领导小组审核。考评领导小组依据量化评分结果,结合工作实际成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被考评单位年度绩效排序初评结果,并向区绩效办报送。
(四) 复核评定阶段。由区绩效办统一向各被考评单位反馈初评结果,考评组根据申请复核的情况开展指标复核,并依据指标复核情况得出最终评定结果。
七、绩效评分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柳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84号)文件要求,各考评对象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效分数,由“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标准分值和“指标超额加分”分值两个项目合计构成。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标准分值为30分
各被考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评分细则》第一项)的,得绩效标准分值满分(30分),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则绩效标准分值为0分,且不参与指标超额加分。
(二)“指标超额加分”分值,最多加2分
1.考评得分加分:各被考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分超过100分的,每超2.5分,绩效指标超额加分分值加0.45分,考评得分加分最高加1.8分;
2.综合排序加分:根据考评组确定的年度绩效排序评定结果分三档,排序居前2名的为第一档次,绩效指标超额加分分值均加0.2分,第3名和第4名的为第二档次加0.1分,其余为第三档次不加分。
方案:1.2020年度柳州市城中区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评分细则
2.柳州市城中区2020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分解表
方案1:
2020年度柳州市城中区集体协商工作绩效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对象: 街道办事处 2020年 月 日
考 评 内 容 | 考评办法 | 评 分 说 明 | 分 值 | 自查 得分 | 考评 得分 | ||||
一、目 标 任 务(3 0分) | 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30分) | 以2019年已建工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数为基数,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25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集体合同单独签订率动态保持在91%以上,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 | 网上考评抽查检查 | 考评对象上传《集体协商建制企业名录》、《25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单独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名录》到市绩效平台,对照《任务分解表》(附件2)核算应签数、已签数和签订率;集体协商建制率及25人以上单独签订率,完成的得30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 30 | ||||
二、推 进 措 施(4 0分)
二、推 进 措 施(4 0分)
| 党委领导 (3分) | 成立本级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 网上考评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其中,由党政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得3分。 | 3 | ||||
政府主导 (12分) | 制定2020年度本级集体协商工作专项考核文件或任务分解推进落实方案。 | 网上考评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其中,以街道办制定的得3分;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定的得2分;由工会制定的得1分。 | 3 | |||||
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 网上考评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提供县区财政下达预算通知和支出预算明细表,提供专项工作经费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或转账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得6分;未列入年初财政预算,未将分解工作经费拨付至街道(乡镇)或社区,属于新增预算项目的只得2分。 | 6 | ||||||
召开本级集体协商推进工作会议。 | 网上考评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提供会议纪要或记录、会议图片等;以街道办名义召开会议的得3分,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或工会名义召开会议的得1分 | 3 | ||||||
本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合力推进(19分)
| 开展本级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并结合新冠疫情期间突击要约月活动。 | 网上考评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提供活动通知文件、活动相关宣传信息或图片、活动总结等,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 1 | |||||
集体协商兼职指导员依照上级部门要求实行规范管理,落实有关福利待遇。 | 网上考评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1、提供指导员劳动合同、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查询单等,得4分(劳动合同对工资约定不明或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扣2分,无社保记录凭据的扣2分); 2、制定本级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考核管理办法,得1分;3、上级拨付兼职指导员工作补贴做到专人专用、专款专用,发现有挪用、截留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扣4分。 | 5 | ||||||
组织开展一次以上本级有集体协商内容的检查督查活动,县区检查督查企业不少于5家,两个开发区不得少于2家。 | 网上考评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该项目要求提供检查督查活动方案或文件和企业名单。 | 1 | ||||||
本年度完成选树1家25人以上单独签订、1个行业性和1个区域性集体协商示范典型。 | 书面报审 | 考评组以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的方式,考核该指标完成的质量及真实程度。完成得8分,三种类型任一项不完成该项0分;单个行业或区域性合同要求规模较大,须覆盖企业数达到8家以上,且覆盖职工总数达到80人以上,企业数达不到8家的扣2分,覆盖职工数达不到80人的扣1分;要求协商程序参照市总工会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柳工办字[2019]44号规范操作,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8 | ||||||
报送2篇协商先进典型案例(上半年、下半年各报送1篇,其中25人以上单独签订1篇,行业性或区域性1篇),主要对集体协商的过程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和行业或区域概况、协商背景、协商过程、协商成效、协商启示等五个部分。 | 网上考评和书面材料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完成并提供25人以上单独签订1篇,行业性或区域性1篇的书面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其中上半年7月10日前,下半年11月5日前各报送1篇。共4分,每少1篇扣2分。 | 4 | ||||||
集体协商质效评估(6分) | 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年内实现质效评估得分80分以上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行业)达到60%以上,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达到8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 网上考评结合抽查检查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提供10家《年度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年度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结果统计表》共6分,每少1家扣1分。 | 6 | |||||
三、台 账管 理和宣传报道(3 0分)
三、台 账管 理和宣传报道( 3 0分)
| 集体合同 台账 (14分) | 分别建立《集体协商建制企业名录》和《25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名录》动态管理明细档案。 | 网上考评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两份《名录》齐全得6分,每缺少一份名录扣3分。 | 6 | ||||
集体合同文本档案。 | 抽查检查 | 考评组书面审查或现场抽检,在《25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名录》中,随机抽样5家单位,无对应合同文本的,每缺一份扣2分;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每份合同扣1分。 | 8 | ||||||
人社部门 审查台账 (8分) | 集体合同经人社部门审查备案。 | 抽查检查 | 考评组书面审查或现场抽检,在已抽检的5家单位中,虽有合同文本,但合同文本未报人社部门合法性审查的,每缺一份扣2分,合同已报审但不规范的,每份扣1分。 | 8 | |||||
季度报表 台账(4分) | 年内四个季度的《集体合同和专项合同分类统计表》上报及时,数据准确。 | 网上考评 综合评定 | 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第四季度在11月9日前)报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站的得2分,每迟报、漏报、延报一次扣0.5分;数据不准确的不得分。 | 2 | |||||
《专职指导员个人工作进度表》上报及时。 | 网上考评综合评定 | 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将《进度表》报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站的得2分,每迟报、延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1分。 | 2 | ||||||
宣传、培训台账(4分) | 开展《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颁布五周年宣传和应对新冠疫情复工复产的宣传活动;按要求参加上级举办的集体协商业务培训及本级举办的培训班。 | 网上考评抽查检查 | 网上查阅电子文档,考核完成的质量和效果。提供有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现场图片的得2分;按上级要求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集体协商培训班得1分;举办本级集体协商培训班得1分。参加和举办培训班提供通知和学员名单。 | 4 | |||||
四、加分项目( 41分)
四、加分项目( 39分)
| 树立典型加分(最多加5分) | 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卓有成效,协商过程等相关工作形成案例材料被全总、区总、市总采纳(以上级形成相关文字材料或文件通知下发各地市县为依据),树立为典型案例加以采纳推广。 | 网上考评 | 被推荐为全总典型的加3分,被推荐为区总典型的加2分,被市总作为典型案例树立推广的加1分。不同典型,同一级采纳的可递加分,最高不超5 分。 | 5 | ||||
创新成果加分(最多加4分) | 针对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新思路、采取新措施,最终取得新成果,并获市总、区总、全总认可的(以上级工会下文认可为依据),给予创新成果加分 | 网上考评 |
采取切实可行新措施获得市总认可的加2分,采取切实可行新措施获得区总认可的加3分,获得全总认可的加4分,不同创新成果,同一级别采纳的可递加分,最高不超4 分。 | 4 | |||||
工作任务完成加分(最多加10分) | 以2019年已建工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数为基数,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 | 网上考评 | 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每超0.1%加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 5 | |||||
以2019年25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数为基数,集体合同单独签订率达到91%以上。 | 网上考评 | 25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的集体合同单独签订率达到91%以上 ,每超0.1%加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 5 | ||||||
宣传报道加分(最多加5分) | 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含部委)、自治区级(含厅局)、市级新闻媒体和市协商关系三方四家单位自办媒体刊登报道主要内容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宣传稿件。 | 网上考评 | 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期间,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含部委)报道主要内容为集体协商的宣传稿件,每条加2分;在自治区级(含厅局)媒体报道的,每条加1分;在市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条加0.5分;在市协调关系三方、市总工会自办媒体报道的,每条加0.2分;同一事件按最高采用计分,不重复加分;宣传报道最多加分为5分;需上传稿件刊登的扫描件,并在上传的电子文档文件名中标注刊登媒体名称、时间、作者,如为音视频资料,需提供验证方式。 | 5 | |||||
经验介绍加分(最多加5分) | 在国家级、自治区级或市级工作会议上,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介绍或书面材料交流。 | 网上考评 | 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期间,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工作会议上,作主要内容为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介绍或书面材料交流的,分别加5分、3分和2分。做经验介绍的,需上传会议通知扫描件和发言材料电子版;书面材料交流的,需上传材料汇编封面和目录、交流材料的扫描件。新闻稿件不作为经验交流材料。 | 5 | |||||
表彰加分(最多加5分) | 单位获国家级、自治区级集体协商工作表彰。 | 网上考评 | 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期间,本单位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和3分。表彰包括:表彰、奖励、评优评先、通报表扬等;内设科室、二层机构及直管单位等,所获表彰可作为本单位指标的考核评审依据,须与集体协商工作具有直接关联性。需上传表彰文件、获奖证书、牌匾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 5 | |||||
劳动关系监测加分(最多加6分) | 根据全总工作布置,以及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在柳州市开展劳动关系监测试点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劳动关系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 考评级考评 | 按时完成上级工会临时布置的相关工作,如年底的分析报告、临时性调查问卷等,不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 6 | |||||
被考评单位自查分总分 | 分 注:加分项目有加分的,除对应上传市绩效平台佐证材料外,还需依评分说明上传分项目的列表说明,说明该分项加分分值、加分计算依据或佐证材料概述。 | ||||||||
考评组考评得分 | 分 |
方案 2:
柳州市城中区2020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 位 | 2019年已建工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 已建工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建制率动态保持92%任务数 | 2019年25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 25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单独签订率动态保持92%任务数 |
城中办事处 | 633 | 582 | 40 | 33 |
中南办事处 | 318 | 293 | 40 | 33 |
公园办事处 | 283 | 261 | 40 | 33 |
潭中办事处 | 636 | 585 | 40 | 37 |
河东办事处 | 213 | 196 | 30 | 33 |
静兰办事处 | 47 | 43 | 30 | 27 |
沿江办事处 | 620 | 570 | 30 | 34 |
合 计 | 2750 | 2530 | 250 | 230 |
注明:
1.对于2019年已建工会组织企业,但在2020年已经营业不正常、注销或经核实确不存在的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其往年已建制的,并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可对应统计入动态保持92%的任务完成数;
2.往年已建制是指2019年10月10日前已签订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对劳动报酬有明确约定的集体合同,包括区域、行业性覆盖和单独签订等形式;
3.按第1点方式对应统计入动态保持92%任务完成数的,需提供《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名录(经营不正常)》,该《名录》需包括企业名称、职工人数、往年建制时间、建制形式、经营异常原因等内容;此《名录》(电子版)须于2020年10月10日前报区总工会确认,经确认后方可统计入任务完成数,电子邮件:lzsczqgh2006@163.com。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 11 月 5日印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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