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锈色棕榈象排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第2期)
桂林办生字〔2021〕17号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截至2021年4月2日全区锈色棕榈象排查清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总体完成情况
截至4月2日,全区共摸底排查养殖户数量1093家,涉及除防城港市外13个市82个县(市、区),共计购入不同虫态锈色棕榈象数量347.87万只,调查存量3272.67万只;除害处理数量3205.22万只,清理率为97.94%;已完成清理的养殖户1052家,占调查总户数的96.25%。
(二)具体完成情况
已全部完成排查清理工作的市有8个,分别是:桂林、梧州、北海、钦州、贵港、百色、贺州、来宾市;清理完成率达90%以上的市4个,分别是:南宁、柳州、玉林、河池市;清理完成率未达90%的市1个,即:崇左市。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县区清理任务仍比较重。部分地区个别养殖户要求对需要清理的锈色棕榈象照价进行经济补偿,或要求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待解决与养殖企业的经济纠纷之后方可同意销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理工作进度,导致个别县(市、区)的清理工作未能如期完成。
(二)清理排查可能存在遗漏。由于锈色棕榈象养殖设施比较简陋,技术含量不高,且养殖场所分散、无噪音、隐蔽性强,加上执法力量薄弱,时间紧、任务重,摸底排查工作可能会存在遗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查漏补缺。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联合相关部门、乡镇加大对尚未完成锈色棕榈象排查清理工作养殖点的督促指导力度,尽快完成清理收尾工作;对已完成清理任务的市县,要继续深入细致开展再排查再清理,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查清理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管。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测预警职责,主动加强对锈色棕榈象等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实现由被动发现向主动发现的工作转变。同时,要联合住建、农业农村、糖业等部门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树种棕榈科植物、甘蔗、香蕉等作物的虫情监测预警,增强主动防范锈色棕榈象逃逸危害能力。
(三)继续关注动态。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关注养殖户转型转产方向,对锈色棕榈象近源种等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的养殖风险提出指导建议,正确引导养殖户转型转产。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规范搭建并畅通相关咨询渠道,及时办理和答复公众留言,不断提升在线互动服务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信息,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林业有害生物相关信息提供权威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QQ等传统与新融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刑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宣传、大力普及林业有害生物种类、防治技术知识,进一步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种类认识和防控意识,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情况出现。
2021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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