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测评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市计生协会机关

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4月中下旬到我市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测评工作。为做好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包括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测评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方式和时间安排

主要通过材料核查和实地测评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实地测评内容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主要依据《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见附件1)开展测评,个体诊所主要依据《钦州市企业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见附件2)开展测评,具体内容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根据《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全面开展自查自评,逐项逐条开展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二)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所辖直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对照《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钦州市企业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做好迎检准备。

(三)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所要结合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依据《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钦州市企业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于419日前组织对辖区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导。

)各县(区)、各单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抓细抓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请各县(区)、各单位于420日前将开展情况及佐证材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县(区)、各单位自行登录百度网盘下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y6T6o2oHwTxtKZsIbiuow,提取码:txvb

)未尽事宜,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立森,联系电话:2861315,电子邮箱:ws2861200@126.com

 

附件:1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

2钦州市企业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413

 

 

 

 

 

 

 

 

 

 

 

 

 

 

 

 

 

附件1

 

2021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

 

一、现场实地测评必检台账

每季度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与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建活动整合在一起的佐证材料(查看相关活动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相片或其他佐证材料,相片需留时间水印)。

二、需上报市机关服务中心和各辖区报送信息系统的要点台账(以市机关服务中心和各辖区的填报要求为准)

(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产生量台账(即:公共机构基础台账表3)。

(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作业台账(即:公共机构基础台账表4)。

(三)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督导员队伍登记表及督导员开展督导工作的相片等佐证材料。

三、其他实地测评迎检要点

(一)投放能力测试

每季度随机抽查5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家公共机构的5位职工采用在线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测试

(二)设备设施配备

参照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钦州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钦机服〔202014号),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足额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统一规范投放设施标识,并确保清晰。在垃圾分类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三)宣传实践

1. 设置宣传栏(宣传栏上各类垃圾标识及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符合新国标要求)。

2. 设置公示牌(公示牌需内容需填写完整)

3. 督导员做好垃圾分类实地宣传督导工作,要佩戴胸牌或袖标上岗,指导职工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四)分类成效

1. 实现分类准确投放垃圾至各垃圾分类容器,无混投垃圾现象(查看垃圾分类桶有无混投情况)。

2. 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厨余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处置。

四、日常自备工作台账

按照《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建设导则(试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等参考标准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四类垃圾每日分类清运台账、宣传教育活动资料等日常台账资料。

 

附件2

 

钦州市企业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测评

及台账资料核查迎检工作要点

 

 一、现场实地测评必检台账

(一)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配备督导员的文件。

二、需上报各辖区报送信息系统的要点台账(以各辖区的要求为准)

(一)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点)基础作业台账。

(二)钦州市示范片区(点)企业汇总表。

(三)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督导员队伍登记表及督导员开展督导工作的相片等佐证材料。

(四)四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台账

三、其他实地测评迎检要点

(一)设备设施配备

参照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足额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统一规范投放设施标识,并确保清晰。

(二)宣传实践

1. 设置宣传栏(宣传栏上各类垃圾标识及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符合新国标要求)。

2. 设置公示牌(公示牌内容需填写完整)

3. 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不少于1人,明确督导员职责,佩戴胸牌或袖标上岗,做好宣传督导工作(现场提问督导员设施配置情况、垃圾分类知识及开展督导工作情况)。

(四)分类成效

1. 实现分类准确投放垃圾至各垃圾分类容器,无混投垃圾现象(查看垃圾桶分类桶有无混投情况)

2. 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厨余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处置,大件垃圾不能随意堆放。

四、日常自备工作台账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等参考标准做好日常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资料。

订阅信息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

在线客服 我的消息
0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