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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密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20K/2017-59367 组配分类 公益救助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减灾,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12-08

关于范密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奉民党〔2017〕10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范密芬同志任区婚姻登记和社团服务中心主任;

  胡盛雅同志任区婚姻登记和社团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荧光同志任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夏骏同志任区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君刚同志任区救助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职务;

  丁继波同志任区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免去其区殡仪馆副主任职务;

  王东糯同志任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

  胡建勇同志任区福利院院长,免去其区救助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碧波同志任区殡仪馆主任;

  徐江同志任区殡仪馆副主任;

  薛意凡同志任区殡仪馆副主任。

  以上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0年10月。

  免去:

  张静同志的区婚姻登记和社团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夏同志的区婚姻登记和社团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伟同志的区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职务。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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