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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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20K/2017-59367 | 组配分类 | 公益救助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减灾,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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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12-08 |
关于范密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奉民党〔2017〕10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范密芬同志任区婚姻登记和社团服务中心主任;
胡盛雅同志任区婚姻登记和社团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荧光同志任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夏骏同志任区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君刚同志任区救助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职务;
丁继波同志任区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免去其区殡仪馆副主任职务;
王东糯同志任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
胡建勇同志任区福利院院长,免去其区救助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碧波同志任区殡仪馆主任;
徐江同志任区殡仪馆副主任;
薛意凡同志任区殡仪馆副主任。
以上同志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0年10月。
免去:
张静同志的区婚姻登记和社团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夏同志的区婚姻登记和社团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伟同志的区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职务。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
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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