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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20K/2017-59364 组配分类 公益救助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减灾,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12-15

关于公布《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

奉民发〔2017〕97号

区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5〕35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奉政办发〔2015〕53号)文件精神,民政部门负责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认定工作。经社会组织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民政部门核定并公示,现将《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予以公布。

  今后凡经我区民政部门评定为3A级(含)以上评估等级,且在等级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自然纳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不再重新认定。对尚不具备评估条件或未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继续实行资质认定,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

  各级政府部门在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时,应从民政部门公布的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中选取。未列入资质目录的社会组织,当年度不得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9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