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文体〔2008〕31号
鲤城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开展落实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决策部署,促进企事业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构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政文〔2008〕6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以企事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首先根据各街道报送的初审材料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级别评定,而后通过抓巩固、抓提升或督促整改等措施,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高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根据文件要求,较好地贯彻落实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工作步骤
根据文件提出“企事业单位能动起来、可操作”的总体要求,我局“三年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第一步:级别评定(2008年5月—2008年12月)
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和《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的通知》(泉安监〔2008〕81号)的相应要求,广泛动员,组织培训,熟悉级别评定标准和内容,并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现状现场评估,将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现状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要求本行业下属各企事业单位首先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详见附件3)认真开展自查自评;配合街道办事处组织初审分类;根据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初审材料对本行业下属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复核确认,对拟评为A、D级企事业的,报告区政府及安监部门。
(二)第二步:分类整改(2009年1月—2010年6月)
总体要求是: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限期整改,D级给予黄牌督办。
1.企事业单位级别评定后,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汇总,登记造册。对评定为“A”级和“B”级的企事业单位,抓好巩固和提升工作;对评定为“C”级和“D”级的企事业单位,要督促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
2.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C级和D级企事业单位的整改方案,根据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为企事业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提供业务和技术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逐项逐条完成整改。组织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有效落实。
3.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确定为D级企事业单位),根据区政府黄牌督办的要求,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整顿结束后,配合组织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后,由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查同意后方可允许其恢复生产经营。
4.配合区政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以及无证无照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5.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实行滚动管理,依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变化而改变级别。被评定为C、D级企事业单位的,整改后由企事业单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安全生产级别变更申请,按规定程序给予调整确认。
(三)第三步:考核验收(2010年7月—2010年12月)
从2010年7月份开始,认真配合区政府开展“三年行动”情况的考核验收:
1.通过开展“三年行动”,促使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达到:A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20%以上,B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50%以上,不存在D级企事业单位;
2.重点部位不存在C级企事业单位;
3.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确保实现区政府每年度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滚动管理,有升有降,常抓不懈,以此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上新的水平。
三、级别评定
(一)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以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在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等八个方面的落实程度作为评定依据,按《级别评定标准》组织评定。
A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
B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
C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D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二)评定程序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按照“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街道办事处初审分类,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评定程序进行。
1.企事业自查自评:企事业单位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初审分类:街道办事处根据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初审,并按不同行业上报区行业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复核确认:根据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企事业单位级别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拟确认为A、D级企事业单位的,会同区安监部门现场复核确认,同时报告区政府。
4.配合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确认为D级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指导、督促本行业企事业单位抓好整改工作。完成整改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给予调整确认。
四、约束措施
(一)评为C级企事业单位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督促整改。
1.区安委会函告企事业单位开户银行等相关部门;
2.取消“平安单位(企业)”、“文明单位(企业)”评选资格;
3.取消“安康杯”评选资格;
4.取消各级劳模评选资格;
5.暂缓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
(二)评为D级企事业单位的,由区政府黄牌督办。
1.报请发证机关暂扣有关行政许可证照,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落实整改资金和限定整改期限;
2.区安委会函告企事业单位开户银行等相关部门;
3.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4.取消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5.在整改限期内,仍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由区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五、职责分工
各股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各股室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股室的实际工作,认真按照各行业《级别评定标准》,检查、指导和督促各街道贯彻落实《方案》各项工作要求,逐步规范和提高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水平。具体分工如下:
稽查队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网吧和歌舞厅、KTV、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文化股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文化馆、图书馆和电影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文保中心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个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旅游中心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旅行社、旅游景点和旅游星级宾馆、饭店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股室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对街道办事处级别初审分类工作进行复核确认;指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业务和技术服务;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级别提升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按照《级别评定标准》的内容逐项逐条对照,认真负责地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各类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把“三年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局机关成立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对本行业开展“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三年行动”的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评验收,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事故多发的,监察机关将及时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本行业“三年行动”的重点是:旅游行业、文物保护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年来发发现事故隐患的企事业单位。
(四)加强隐患排查。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的特点,聘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隐患治理和整改。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
(五)加强协调配合。“三年行动”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联合各相关部门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以确保“三年行动”有效开展。 “三年行动”工作小组,按要求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六)搞好舆论宣传。“三年行动”期间,积极配合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力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互相学习交流。
2008年12月底前,工作小组每月要将本行业级别评定情况逐家分类登记、造册建档,报送区安办汇总。每月3日要将本辖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级别评定情况汇总填写《鲤城区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工作进度表( 季度)》报送区安办。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三年行动”期间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区安办。
附件:1.《鲤城区文体旅游局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鲤城区 行业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级别评定申请表》;
3—1. 《泉州市人员密集场所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
3—2. 《泉州市人员密集场所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
二○○八年七月九日
抄送:市文化局、区安监局,区委郑副书记、刘林霜常委、区政府陈建通副区长
鲤城区文体旅游局 2008年7月9日印发
附件1
鲤城区文体旅游局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曹嫦平
副组长: 洪建权 吴彩明 蔡逢年
成 员: 黄雪璧 王汉添 吴祺禄 钱巍耿
蒋一军 陈丹阳 黄志军 苏艺萍
吴志培 王民强 朱惠彬
附件2
鲤城区 行业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员工人数 |
|
企业类型 |
□国有 □集体 □个体 □合股 □合资 □外资 □台资 □其他 |
评定 得分 项目 考 评单位 |
一 依法 生产 经营 |
二 组织 保障 体系 |
三 宣传 教育 培训 |
四 维护 员工 权益 |
五 落实 规章 制度 |
六 安全 生产 条件 |
七 隐患 排查 治理 |
八 安全 事故 管理 |
总分 |
级别 (ABCD) |
备注 |
企业自评 |
|
|
|
|
|
|
|
|
|
|
|
街道初评 |
|
|
|
|
|
|
|
|
|
|
|
B、C级企业 县级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
|
|
|
|
|
|
|
|
|
|
|
A、D级企业 县级主管部门会同安监部门现场 复核确认 |
|
|
|
|
|
|
|
|
|
|
|
街道 初评 意见 |
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B、C级企业 区主管部门 复核确认 意 见 |
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A、D级企业 区主管 部门会同 安监部门 现场复核 确认意见 |
区主管部门(盖章) 区安监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我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