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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创建省级洁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栾政办函〔202118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创建省级洁净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创建省级洁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第2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7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

创建省级洁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市区委全会和区“两会”精神,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深入开展“洁净城市”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以环境净化、道路硬化、交通序化、市容美化、园林绿化、工地无尘化等“六化”行动,全面开展省级洁净城市创建,巩固深化“双创”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城市环境卫生量化指标工作体系,逐步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优化、快速高效、规范有序”的城市治理体制,全力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卫生健康、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城市洁净度显著提高。坚持“深度保洁、以克论净”环卫作业标准,着力加强城区内主次干道“双五”、其他道路“双十”道路精细管理,严管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城市洁净度。

(二)城市容貌秩序日益规范。深入开展城市容貌综合整治,高标准、高强度、高频次治理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摆乱设、乱拉乱挂等城市“乱象”,规范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建设秩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品位。

(三)城市管理理念不断深化。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城市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提升市民“文明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四)城市治理能力逐步提升。建立完善城市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既抓好环卫作业质量,又注重“脏乱”源头治理,实现城市管理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事后型”向“事前型”转变,消除各类“城市病”,城市管理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实施环境卫生净化行动

1.提升环卫作业质量。以城区主次干道为重点,大力推行“深度保洁、以克论净”环卫作业标准,严格落实“人工保洁、机械清扫、高压冲洗”三位一体作业模式,主干道推行18小时清扫保洁制度,全面提升城区主次干道环卫作业质量和效率。城区内26条主次干道达到“双五”环卫标准(即道路每平米浮土不超过5克、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加强公厕、垃圾转运站、果皮箱和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运转正常、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

2.消除环卫薄弱环节。提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卫保洁质量,细化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垃圾清运、日常保洁责任,严格保洁标准,落实日常保洁制度,完善垃圾收集站点,消除环境卫生薄弱环节,确保城区背街小巷达到“双十”环卫标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达到“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无积土、无积水、无污水”的“五无”目标。(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栾城镇、柳林屯乡)

3.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大力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日常保洁管理工作制度,做好小区绿化修剪、管护工作,清除私搭乱建、乱贴乱挂、垃圾积存等现象;强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最大限度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新建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四分类垃圾桶、集中投放点、宣传公示牌等)的规划、建设完成情况列入竣工验收内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社居中心、区委组织部、自然规划分局、区城管大队)

4.规范垃圾清运管理。科学安排垃圾清运时间及频次,做到垃圾桶(箱)及周边清洁无外溢、垃圾运输密闭化,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

5.完善环卫设施设备。修编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保障环卫经费满足道路清扫、垃圾收运及处理要求,年度经费充足,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计划落实到位。加强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增加机械化清扫车、高压冲洗车等清扫设备的资金投入和购置力度,确保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完善城区公厕的管理制度及标准,满足群众如厕需求。(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区财政局、自然规划分局

6.保障环卫职工权益。切实保障环卫职工各种权益,为所有环卫职工提供免费爱心早餐、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近三年工资年增长达10%以上。全面推进环卫职工工间休息场所建设,配备数量充足、卫生良好的环卫工人休息室,营造关心关爱环卫工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区财政局)

(二)大力实施道路硬化行动

7.修缮城区道路设施。按照管理权限,对主次干道、主路与支路交叉口、小街小巷等裸露黄土、路面破损以及易带泥进出的路段进行统计摸底,按照“非绿即硬”的原则,加快硬化、绿化工程进度,防止因路面裸露污染城市道路。严格执行国家城市道路、排水管网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和规程,及时对破损街道路面进行修补,确保道路平整完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大队、栾城镇、柳林屯乡)

8.加强公共设施维护。加大对路灯、景观照明、夜景亮化等亮化设施的巡查维护力度,根据时令季节合理设定亮灯时间,及时进行更换维修,定期进行清洗粉刷,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按照产权归属,定期做好灯杆、电线杆、变压器、公交站亭、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的维修、粉刷工作,清除乱贴乱画。加强井盖、收水口等市政配套设施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损坏情况12小时内维修、更换完毕,做到无破损、无丢失、无沉降、无污水外溢。(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公司)

(三)大力实施交通秩序序化行动

9.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科学制定停车场建设规划,交警、城管、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结合道路改造工程,合理设置道路停车位。采取违章处罚、强制拖车等执法措施,从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切实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责任单位: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城管大队)

10.集中整治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驶秩序,完善城区红绿灯等交通信号设施,科学划定交通标示标线。加大交通安全行驶秩序的执法和宣传力度,对各类车辆不按交通规则行驶以及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为进行整治、劝阻,切实做到各行其道。加强学校周边和主要道路交叉口等易拥堵路段警力执勤疏导,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责任单位: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11.加强公共交通管理。严格客运车辆经营秩序管理,科学设定公交车、出租车行驶路线、停靠站点,严禁随意上下车、长时间停靠等行为。加强公交客运经营秩序管理,开展“黑出租”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公共交通秩序;加强公交车、出租车车容车貌管理,公交车随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期进行清洗、冲洗,禁止随意张贴车身广告,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加强公交站亭管理,定期进行清洗、粉刷,确保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区城管大队)

(四)大力实施市容市貌美化行动

12.规范主次干道经营秩序。按照“严管街禁、规范街管”的思路,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商品外摆、乱贴乱挂等活动,对于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第一时间取缔、处置。摊点在规定的地点、规定时间经营,不得影响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并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区市场监管局、栾城镇、柳林屯乡)

13.加强广告牌匾监管。严格执行广告牌匾管理制度,规范广告牌匾设计、安装秩序,达不到标准的一律禁止安装。清理沿街门店玻璃贴字、贴画,严禁牌匾小字,杜绝城区容貌“大花脸”现象;加大公益广告配建比例,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加强小广告整治力度,强化夜间巡查,及时清理各类小广告。(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

14.整治空中蜘蛛网。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等架空线路进行整治,清除破旧、废弃线杆。20215月底前按标准实施入地或规范敷设,彻底解决城市“蜘蛛网”问题,切实净化城市空间。(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公司)

15.推行“门前三包”制度。大力推行沿街门店“包环境卫生、包门前秩序、包立面整洁”门前三包制度,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悬挂标志牌,严格督促门店经营者落实门店经营责任,做到无垃圾乱倒、无店外经营、无牌匾乱挂、无乱贴乱画。积极开展五星级门店创建活动,每月评选一次“门前三包”五星级门店,选树典型、大力表彰,带动各沿街门店落实市容市貌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城管大队、区市场监管局)

16.整治市场环境秩序。加强昌盛农贸市场、食健农贸批发市场管理,设置界线标志牌或施划标线,合理划分经营区域,杜绝市场外溢。加强市场内摊点管理,坚持日常保洁制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确保整齐、干净、卫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局)

17.整治夜市及早点摊。规范夜市摊点设置,划定夜市经营场地,对夜市摊点进行规范,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摊点外溢、乱扔垃圾等现象;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早点摊、自行车维修摊等便民摊点设置,早点摊原则上实行“退路进厅”,对暂时难以实现退路进厅的早点摊,实行“两桶一毯一证”,即:核发摊位证、铺设地毡(毯)、配备垃圾桶、净水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经营,做到“摊清地净”。对未经批准的夜市摊点进行清理整顿,对摊点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区市场监管局、栾城镇、柳林屯乡)

18.规范各类标识设置。严格执行地名牌和各类标志有关建设标准,规范设施地名标牌、交通标识,加强巡查维护,每月进行一次维修、粉刷、清洗,清理乱贴乱画,确保标识标志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区交通局)

19.提升城管科技含量。充分发挥城管数字化的指挥、监督、反馈作用,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监管体系,定岗、定责、定人、定标准、定考核,实行重点时段路段(街面)定线巡查、网格区域责任到人、市容乱象即时处置,高标准、常态化整治乱摆乱设、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拉乱运等城市“乱象”,大幅提升城市管理时效性,着力构建“全覆盖、高效能、快响应、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

(五)大力实施园林绿化行动

20.提升公园游园建管水平。完善公园配套设施,每个公园、游园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园内干净、整洁、无杂物;广场绿地建筑、道路、游乐设施及园林设施完好,新植树木成活率达到98%以上;植物、草坪修剪合理,养护到位;地面、路面和服务设施周围无垃圾污迹;坐凳、公厕、健身器材等设施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1.提升道路绿化水平。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达到自然、大方、美观;加强绿化保洁,绿地内无杂草、无杂藤攀绕树木,无树木死亡、倒伏、枯枝,无污物、垃圾,无焚烧垃圾落叶等现象。统一对街道行道树进行粉刷,大力开展行道树“树穴美化”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树穴高度,防止因浇灌树木造成污水横流。(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六)大力实施施工工地无尘化行动

22.加强施工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省十五条”、“石家庄市十二条”管理标准,逐工地落实监管人员,施工工地全部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确保监管到位。严格实行施工现场“四个必须”(即:必须按要求设置围挡、必须对裸露土方进行覆盖、出入口必须硬化、必须安装车辆冲洗设备设施),所有施工工地一律建设统一样式、安全牢固的实体围挡,并对围挡外立面进行美化包装,突出景观效果。对工地出入口、道路等一律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铺装,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建立车辆冲洗制度,大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全方位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3.规范渣土运输秩序。从建筑垃圾的“施工源头、路面运输、消纳场地”等三个环节入手,渣土车辆“四个必须”(必须密闭运输、出入道路必须整洁、必须安装GPS等定位系统、必须按照时间及路线运输)。严格实施渣土清运审批准入机制,对未取得运营资质擅自运输、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运输途中未密闭出现遗撒、未按照时间及路线运输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发现一辆、暂扣一辆、处罚一辆,防止渣土车造成道路污染。(责任单位: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325日至331日)

组织召开全区创建省级“洁净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整治措施。对具体工作量化、细化,责任到人,认真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创建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41日至630日)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环境容貌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攻克一批影响城市环境的难点,消除管理盲点,打造城市亮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容貌的满意度。深入开展“六查六看”活动。一是查卫生看保洁质量。核查清扫保洁是否达到“双五”、“双十”标准,环卫设施是否干净整洁;二是查交通看车辆秩序。重点检查车辆乱停乱放、乱穿乱行现象;三是查市政看设施管理。重点查看路面是否存在坑洼不平、沉陷、龟裂等现象,便道是否存在破损、松动、带泥上路等现象,公共设施是否存在乱贴乱画、东倒西歪等有碍观瞻问题;四是查市容看执法效果。重点检查“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玻璃贴字、小广告等现象,广告牌匾是否达到标准,各类标示标牌是否完整无损;五是查工地看抑尘措施。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落实无尘化作业措施;六是查园林看绿化管护。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缺枝断垄、死树枯枝以及绿化带内积存垃圾等现象。

(三)常态监管阶段(202171日至1231日)

各责任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集中收尾、限期完成。同时,结合集中整治成效,建立完善各项长效机制,确保城市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长任总指挥,其他相关区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城管大队、住建局、卫健局、交通局、社居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洁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大队,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区城管大队、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创建洁净城市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导等工作。各单位要强化领导,细化方案,组建专班,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合力。

各责任单位实施方案于47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汇总,邮箱:lcqhwk@163.com,电话:88661063

(二)全力以赴推进。工作中,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对标对表提标达标,集中优势兵力,全力进行攻坚,强化日常管理,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三)严格考核奖惩工作中,要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本着“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考到位”的原则,每月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全程督查、跟踪问效,奖优罚劣。对于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

(四)营造浓厚氛围。区创卫办牵头,每周五下午组织开展“洗路洁城”志愿服务活动;区教育局负责,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小手拉大手”活动;区文明办、区城管大队负责,大力开展“环卫驿站”志愿服务活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开辟“洁净城市”专题栏目,配合区城管大队制作创建“洁净城市”成果宣传片,集中报道洁净城市创建情况,曝光市民不文明行为,通过加强舆论宣传,潜移默化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通过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积极宣传洁净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测评标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附件:石家庄市栾城区创建省级洁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石家庄市栾城区创建省级洁净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彭勇民  区长

副总指挥:吕立科  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副区长

孟庆国  副区长

冯进京  副区长

   员:杨永宏  区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李增亮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立振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军校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武钢路  区社居中心主任

冀永辉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艳国  区住建局局长

王铁军  区财政局局长

屈翠斌  区教育局局长

陈生良  区交通局局长

于振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局长

胡振玉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程俊志  区民政局局长

王云刚  区水利局局长

刘军芳  区卫健局局长

徐志法  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洪波  柳林屯乡乡长

    栾城镇党委副书记

梅英豪  区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叶春广  区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冯朝蓬  区广电公司副经理

张晓坤  区供电公司主任

吕文肖  区电信公司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王军校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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