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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关于规范文化行业经营业主月例会的通知

 

泉鲤政文体新〔201221

 

 

鲤城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关于规范文化行业经营业主月例会的通知

 

区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长期以来,为加强我区文化市场管理,我局坚持文化行业经营业主月例会工作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法律法规学习,部署安排工作;对于规范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天)下午300在鲤城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二楼(中山南路鲤城区文化馆)。

二、参加对象:鲤城区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参加每月例会,音像、书刊经营业主逢14710月参加例会。

三、例会要求:所有业主必须按时、按规定参加,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联系电话:22355961)。

无故缺席者,主管部门将登记备案,视情况按文化行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暂缓年检等处罚,并将处罚情况纳入经营单位的诚信档案。

 

附件:关于规范文化行业经营业主月例会告知书

 

 

 

 

 

201259

 

 

 

 

 

 

 

 
 
 


抄送:市文广新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区委黄天凯常委,区人大王白瑜副主任、区政府洪奕蓉副区长、区政协黄志煌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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