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文体〔2008〕24号
鲤城区文体旅游局
关于印发《鲤城区旅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辖区内各星级酒店、旅行社:
根据省、市政府和市旅游局的部署,4月下旬至7月底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鲤城区旅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鲤城区旅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抄送:市旅游局、区安办。
鲤城区旅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和市旅游局的部署,现制定我区旅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区旅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指导,成立鲤城区旅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具体如下:
组 长:曹嫦平
副组长:蔡逢年
成 员:黄雪璧 蒋一军 朱惠彬 孙蓉蓉
二、督查形式
积极配合市旅游局和区安办、区消防大队等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检查,查处各项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安全工作
(一) 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二)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三)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是否合乎资质;聘用领队、导游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团队用餐场所是否合乎资质;是否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等;
(四)旅行社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虚假广告;是否严格执行旅游合同等诚信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出国团队个别游客滞留现象;是否存在挂靠承包或变相出让经营许可证行为;
(五)星级饭店的建筑主体、户外广告的安全情况;地下室排水及“三合一”治理情况;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的有效期、消防喷淋及消防控制中心的情况;厨房的消防情况;
(六)星级饭店的饮食卫生、电梯及高压容具的及时年检情况;
(七)特殊时段重点抽查:“五一”、“奥运会”、“农运会”等重要时段的安全工作。
四、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听取企业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实际,现场督查。
深入企业进行实际督查。随机抽查一些企业,进行明查暗访,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
(三)发现问题边整边改。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整改,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求企业提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四)各有关星级酒店和旅行社应在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文体旅游局,电话:22355962,传真:2235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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