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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标准化奖励项目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园区分局:

为做好标准化项目奖励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56号),组织开展我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9日至5月25号

二、征集依据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56号)(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奖励的标准化项目应在该项目完成后,由主要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报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有关证明材料需用原件扫描),包括:

1.书面申请,应说明依据文件中的具体条款、主导或参与标准制(修)订情况、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级别、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级别、具体申请金额等详细信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各县、区市场局,各园区分局于书面申请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主持或参与标准制(修)订项目附相应标准的发布公告及标准文本;

3.通过标准化示范项目、确认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附通过标准化示范项目目标考核、验收文件及相关证书;

4.采用国际标准附“采标标志”证书;

5.申报单位主体资质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电子版需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邮件名称以“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标准化奖励项目材料”为题。

(二)所有项目均需由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各县、区市场局,市局各园区分局应积极宣传,广泛征集,提前做好沟通联系,准时报送材料。

(四)申请材料由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报送。

联系人:王韬  陈晴晴

联系电话:0557-3059562

电子邮件:2324596178@qq.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北路508号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邮编:234000

 

附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56号.doc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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