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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参加商务部举办的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培训班

  4月14日上午,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举办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培训班,围绕《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开展政策培训和经验交流,推动政策更好落地见效。商务部副部长张向晨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张向晨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各地方要心怀“国之大者”,充分认识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重要意义。扩大试点有利于优质海外商品更加便捷进入国内市场,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有利于挖掘消费潜力,带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张向晨指出,跨境电商已成为推动国际贸易数字化、信息化的重要力量,也代表着国际贸易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他要求,各试点城市要把握发展机遇,加强组织保障,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强经验做法互学互鉴,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要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与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融合发展,放大综合效应;要探索创新,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各试点城市要切实承担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通过培训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内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规定,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培训班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代表出席开班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各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培训。

  据了解,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2020年5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今后我市可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在丰富国内市场供给、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我国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是把中国的发展成果和红利更多惠及全球的大国担当,也是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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