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贺八人社发〔2019〕37号)(桂人社规〔2019〕13号)(贺八人社函〔2019〕190号)文件精神,经各有关单位申请,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初审,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确定以下人员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即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5282872
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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