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经济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加快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示范,今年工信部继续组织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方向
围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信息物理系统(CPS)、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服务、工业电子商务、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二、项目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中德两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
三、项目申报要求
1. 2019年试点示范内容包括6类17项(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项目试点示范期为2年,相关方向已获得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 需报送的材料包括:《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4)。其中纸质版项目申报书,申报1个方向的须提交一式三份,2个方向的一式六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文件命名格式为“推荐单位-排序-项目名-申报主体名称”。
3.请于2019年8月22日下班前将推荐项目需报送的有关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孟嫦娥
联系电话:2832686
电子邮箱:pjjxwxxh@163.com
附件:
1.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
4.2019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
附件请在(邮箱:pjjxwzc@163.com,密码:778899)自行下载。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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