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经发局、组织人事部: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1﹞194号)、《关于评选奖励2021年度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1〕2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要求,重点推荐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商贸商务、现代物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科技服务、体育服务、设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住宿餐饮等服务业行业从事企业管理、产业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工艺创新等工作,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每个区县最多推荐1人。
请各区县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被推荐企业认真填写《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候选人推荐表》,并准备推荐材料。
各区县初步推荐意见联合行文后与企业推荐材料(一式5份,每个推荐人选材料单独成册)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洁,电话:3182536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附件1 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2.关于评选奖励2021年度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的通知附件2 关于评选奖励2021年度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的通知.doc
3.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奖励候选人推荐表.doc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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