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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爱卫办、文明办、健康行动推进办,市级各成员单位:

  根据《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健康四川行动推进委员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川爱卫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安排如下,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重点围绕“三个一”行动,暨开展一次“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策划一次“低碳环保践于行”群众实践活动、组织一次“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好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一)全面组织好“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4月6日—11日为“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周,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我市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安排,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组织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病媒生物消杀活动。要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针对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特别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漏洞、补短板,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在坚持环境综合治理基础上,采取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春季病媒生物防制安排开展一次集中统一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媒介疾病发生。

  (二)深入开展好“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4月12日—18日为“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周。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的宣传力度,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通过线上问答、话题互动和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方式,开展一次全方位的主题科普活动,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要围绕活动主题开发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活泼的宣传材料和文化产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视频、公益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群众对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式开展宣传科普,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三)精心策划好“低碳环保践于行”群众实践活动。4月19日—25日为“低碳环保践于行”群众实践活动周,各县(区)、各部门要以“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乐跑”等为主题,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一次实践活动,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通过体验式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统筹部署。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要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和春季病媒生物防制紧密结合,做到精心组织、统筹部署。各县(区)爱卫办、健康行动推进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推进计划,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各县(区)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把握节点、细化措施。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4月1日—5日为准备阶段,各县(区)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并广泛动员。4月6日—25日为“三个一”活动阶段,依次开展“绿色家园齐守护”“文明健康始于心”“低碳环保践于行”活动,各县(区)要组织部门、单位,乡镇、街办、社区、村社印制(订购)发放《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张贴《第33个爱国卫生月海报》(相关资料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下载:http://www.nhc.gov.cn/guihuaxxs/)。4月26日—3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各县(区)要查找前期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按照全市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安排,在4月30日再次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进一步提升改善全市环境卫生面貌。

  (三)加强督查,提炼亮点。各县(区)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爱卫办将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全市爱国卫生目标绩效管理。

  请各县(区)爱卫办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典型经验和亮点,并将活动开展总结、活动图片(清晰、jpg格式,并配有简要说明)、视频等材料于5月7日前报送至市爱卫办。

  联系人:市爱卫办,肖凤英,联系电话:0812—3333300。

  攀枝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健康攀枝花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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