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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9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公安厅

  张成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籍新娘管理的几点建议》(第1690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切实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依法进行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督促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员的业务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流程和时限,做好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切实做好登记工作把好涉外婚姻登记质量关

  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办〔2020〕62号)精神,2020年下发了《全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强与妇联、法院等部门沟通协作,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队伍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离婚疏导等服务,提升婚姻家庭责任感,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婚姻幸福进一步做好涉外婚姻管理服务工作

  二、探索实施非户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自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加快推进资源整合、部门协同、制度衔接等工作,逐步建立了“8+1”社会救助体系。2019年我厅印发了《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明确对符合条件持有居住证的非户籍困难对象给予临时救助。下一步,民政部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探索实施外籍新娘在内的非户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领导署名:林  

  联 系 人:陈  (社会事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551356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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