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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杨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建议》(第1831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养老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提升养老机构医养服务水平。全省建设护理型床位约13.2万张,占总床位的55%。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1165对,为机构老年人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厦门市出台政策,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医疗设备补助。二是加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全省建成662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中心城区乡镇和街道覆盖率10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约1384对,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3176张,为133.69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指导(基本公共卫服务)。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自建和租赁的民办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省级财政对纳入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按标准的30%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非护理型和护理型床位,分别给予每张床位每年2000元、2400元补助,省级财政按标准的50%给予补助。2020年省级下拨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开办补助等2229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1783万元用于支持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四是加强统筹建设规划。全面完成市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鼓励幸福院与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同址或邻近建设推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五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在全国较早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星)级评定工作,将医养结合列为养老服务机构等(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2018年以来,评定五星级养老机构52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2所、农村幸福院222所。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并把医疗机构设立、管理和药品管理等工作列入重要指标跟踪落实,推动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下一步,结合代表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进一步满足我省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加快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推动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把发展医养结合等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安排;二是推动出台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具体措施,积极谋划省级医养结合重点建设项目三是以省委“难、硬、重、新”项目为抓手,着力补齐增强养老服务短板弱项争取到2022年底前,在每个设区市打造1个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端养老项目四是支持福州市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建设。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夏慧秀(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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