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杨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建议》(第1831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养老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提升养老机构医养服务水平。全省建设护理型床位约13.2万张,占总床位的55%。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1165对,为机构老年人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厦门市出台政策,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医疗设备补助。二是加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全省建成662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中心城区乡镇和街道覆盖率达10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约1384对,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3176张,为133.69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自建和租赁的民办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省级财政对纳入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按标准的30%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非护理型和护理型床位,分别给予每张床位每年2000元、2400元补助,省级财政按标准的50%给予补助。2020年省级下拨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开办补助等2229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1783万元用于支持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四是加强统筹建设规划。全面完成市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鼓励幸福院与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同址或邻近建设;推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五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在全国较早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星)级评定工作,将医养结合列为养老服务机构等(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2018年以来,共评定五星级养老机构52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2所、农村幸福院222所。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并把医疗机构设立、管理和药品管理等工作列入重要指标跟踪落实,推动提升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下一步,结合代表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进一步满足我省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加快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推动《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把发展医养结合等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安排;二是推动出台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具体措施,积极谋划省级医养结合重点建设项目;三是以省委“难、硬、重、新”项目为抓手,着力补齐增强养老服务短板弱项,争取到2022年底前,在每个设区市打造1个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端养老项目;四是支持福州市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建设。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夏慧秀(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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