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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林业局

  刘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170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坚持养老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积极配合省林业局推动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其中,重点给予三明市倾斜支持,由点带面,着力推进养老服务水平提升。一是强化试点示范。把三明市列入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争取中央补助2649万元;推荐为全国试点优秀地市,再获奖补100万元。2018年以来,选取宁化、建宁、泰宁等县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下拨资金900万元。2019年4月,在沙县举办全省农村养老服务培训班,推广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连锁运营经验;2020年12月,在大田县召开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业推进会,推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自建和租赁的民办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省级财政对纳入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按标准的30%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非护理型和护理型床位,分别给予每张床位每年2000元、2400元补助,省级财政按标准的50%补助。2020年省级下拨三明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等275.28万元。同时,支持沙县老年公寓等5个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累计下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926万元。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取消设立许可鼓励符合条件的森林康养企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于开展养老服务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制度,健全分级分类培训机制。2020年三明市1857人次,省级通过送教上门,帮助三明市累计培训3期约150人次。

  下一步,结合代表建议,我们将重点推动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推动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把发展森林康养、旅居康养等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安排,擦亮“清新福建·颐养福地”养老品牌,支持三明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等品牌二是以省委“难、硬、重、新”项目为抓手,着力增强补齐养老服务弱项短板,在每个设区市打造1个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端养老项目,年内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不少于5000张;三是推动出台加快医养结合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三明康养城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推动产业人才培养,督促指导三明等地落实养老从业人才入职奖补和在职补贴制度,持续实施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三明市2021年底前完成2260人次培训任务。

  领导署名:赵荣生

  联 系 人:夏慧秀(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862801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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