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中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01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职健发〔2019〕1号)及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柳州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卫职健〔2020〕2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目标的完成,落实柳州市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中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杰华 区长
副组长:冷 晶 副区长
成 员:安 擎 区政府办主任、扶贫办主任
贺 勋 区发改局局长
陈远锵 区教育局局长
贺耀军 区科技局局长
晁耀杰 区工信局局长
宋旭峰 区民政局局长
韦小柳 区司法局局长
陈玮荣 区财政局局长
冯志明 区人社局局长
韦 晓 区文体广旅局局长
谭晓剑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钟剑华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喻晓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全伟诚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信生 区税务局局长
覃 晴 城中生态环境局局长
喻 萍 城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鑫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文连 中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宇 潭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 博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伟平 静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骆华峰 沿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柳州市决策部署,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全区各部门抓好尘肺病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谭晓剑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负责研究提出尘肺病防治工作措施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
(四)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牵头研究提出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建议,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其他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加强部门间合作。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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