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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技术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平凉工业园区经贸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1年技术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1〕10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应用为目的的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和树立企业技术创新先进典型,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优化升级,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现将2021年技术创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按照《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6〕515号)有关要求,做好2021年本辖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及时推荐申报。要求申报企业的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申报材料另附企业自评表(附件1)及自评证明材料。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提高推荐质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推荐企业名单及汇总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请于5月5日前报送我局。

二、做好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行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甘工信发〔2015〕454号)等要求,围绕十大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遴选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行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自评表(附件2)及自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请于5月5日前报送我局。

三、做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按照《甘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1〕480号)规定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从严把关,认真遴选。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自评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于5月5日前报送我局。

四、做好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组建关工作

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工作等通知》(甘工信发〔2020〕60号)规定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围绕符合国家及省市发展重点领域,以及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请将申报材料书面材料、自评表(附件4)及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于5月5日前报送我局。

五、其他事项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须通过不来“不来即享”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

联 系 人:市工信局  丁俊   8213186

电子邮件:plcykfk@163.com

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自评表

   2.行业技术中心申报自评表

   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自评表

   4.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自评表

   5.“不来即享”平台操作说明

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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