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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溪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16-00149 生成日期 2016-09-12 12:07:00.0 公开日期 2016-09-14 12:07:00.0
文件编号 梁政办发〔2016〕60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根据《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结合梁溪发展实际,经研究,制定梁溪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如下。

梁溪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

 

根据《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结合梁溪发展实际,经研究,制定梁溪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市委市政府对全区发展的三大定位,按照区第一次党代会和两会的决策部署,牢固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做强做优做精做美中心城区,提升首位度、增强美誉度,推动梁溪这棵老树发出经济新枝芽、整出繁华新景象、结出民生新果实,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梁溪。

二、编制任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和省、市专项规划编制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计划安排我区产业发展、城市更新、社会民生、资源环境等4大领域11项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名称及编制部门分工见附件)。牵头部门要统筹衔接专项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参与部门根据牵头部门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配合编制工作。年内完成梁溪区十三五专项规划有关编制工作。

三、安排原则

注重规划衔接。根据《梁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全面部署和总体安排,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专项规划,力求形成科学完备的规划体系。

注重需求导向。突出事关梁溪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突出事关梁溪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着眼于破解中心城区的制约瓶颈,着力于强化城市核心的功能优势,确保专项规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注重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引导功能,选取产业发展、城市更新、社会民生、资源环境等领域编制专项规划,着重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责

四、编制要求

一是突出全局性。上接天线,系统掌握专项规划相关领域国家大政方针和省、市的重要决策部署,找准贯彻落实上级路线方针政策与解决梁溪现实问题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从国家战略需要的高度谋划梁溪的高点定位和长远发展。

二是突出可行性。下接地气,广泛倾听群众意见,系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深入实际了解客观真实情况,重在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规划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举措符合梁溪实际。

三是突出前瞻性。深入研究十三五期间梁溪区面临的形势,深刻把握梁溪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化认识梁溪区的优势和短板,切实增强十三五专项规划的引领性、导向性和战略性。

四是突出操作性。梳理可督查、可考核、可评估的指标体系,研究落实目标任务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分析承载专项规划的空间布局,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措施,提高专项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五是突出整体性。着力把专项规划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定位和谋划,充分考虑各专项规划覆盖领域内的全部内容,注重保持规划间的相互衔接和补充,避免专项规划之间的矛盾,推动规划体系形成有机整体。

六是突出开放性。坚持开门编规划,增强专业支撑和公众参与,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规划编制,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编制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和智慧的过程。

五、主要内容

(一)发展基础。深入剖析专项规划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系统研究十三五期间特定领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国家、省、市提出的新要求,精准研判形势,理清发展思路,明晰发展重点。

(二)工作目标。在与上级充分衔接的基础上,考虑梁溪区情实际,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提出具有可达性和一定前瞻性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客观分析未来发展形势,结合工作基础,提出十三五期间特定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四)重大项目。按照项目进规划的要求,提出规划期内专项规划领域的重大项目计划。对可以明确建设内容的重大项目,详细说明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年限等。

六、编制程序

(一)前期准备。在充分开展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牵头部门制定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征求各方意见形成统一认识后,正式进入规划编制阶段。

(二)拟定草案。牵头部门具体组织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部门积极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按照专项规划的工作部署,共同拟订形成专项规划草案。

(三)衔接与论证。遵循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加强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组织专家论证专项规划草案,邀请区发改局参与论证,采纳专家提出的合理意见。

(四)征求意见。提交审核前牵头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专项规划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讨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审核与批准。牵头部门提交专项规划草案并附编制说明、专家论证意见、座谈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经区发改局审核后,由区发改局会同牵头部门上报区政府批准。

(六)公布实施。专项规划获得区政府批准后公开发布。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序进度,确保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实现。

七、编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搭建工作班子。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处室,组建工作班子,建立规划编制的组织体系。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研讨交流、上报信息,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协调机制。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规划编制过程,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家咨询,及时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规划进展情况和规划成果。各专项规划参与部门及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规划讨论。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协调推进和业务指导,参与专项规划草案的讨论和论证。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开门搞规划,加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宣传和引导,畅通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编制渠道,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努力营造群策群力、齐抓共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规划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各责任部门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规划业务学习,提高专项规划编制水平。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完成后,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规划成果组织评比,对优秀专项规划给予表彰。

 

附件:梁溪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

 

 

 

 

 

 

 

 

 

 

 

 

附件

 

梁溪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

序号

专项规划名称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一、产业发展类(6个)

1

梁溪区十三五都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

区经信局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国税一分局、地税二分局、地税五分局、国土梁溪分局、规划梁溪分局

2

梁溪区十三五省级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示范区规划

区商务局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国土梁溪分局、规划梁溪分局、区统计局、国税一分局、地税二分局、地税五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

3

梁溪区十三五文商旅融合发展规划

区文体局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国税一分局、地税二分局、地税五分局、国土梁溪分局、规划梁溪分局、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4

梁溪区十三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

区卫计局

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国税一分局、地税二分局、地税五分局、国土梁溪分局、规划梁溪分局

5

梁溪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区科技局

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国税一分局、地税二分局、地税五分局

6

梁溪区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

区人社局

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

二、城市更新类(1个)

7

梁溪区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区住建局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国土梁溪分局、规划梁溪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社会民生类(2个)

8

梁溪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区教育局

区发改局、区人社局、规划梁溪分局

9

梁溪区十三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区民政局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国土梁溪分局、规划梁溪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四、资源环境类(2个)

10

梁溪区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区环保局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国土梁溪分局、规划梁溪分局

11

梁溪区十三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行政审批局、国土梁溪分局、规划梁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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