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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办〔2020〕4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21


    


  


柳州市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9123号)精神,加强垃圾源头管控,实现规范化收集处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为指导,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营造干净、美观的城市环境。为加快建设“城市生活核心区、城市形象展示区”和“广西商贸金融、科教文旅强区”,强化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改善城乡面貌,建设新时代“品质城中、幸福城中”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原则

  (一)政府推动,强制分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负责督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积极参与指导垃圾分类。加强区相关部门与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在我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充分运用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制定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可持续开展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广泛宣传,全面参与。突出宣传引领,引导市民主动分类,强化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的教育培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倡导志愿服务,鼓励与社会各团体组织合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底,建成公园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到2022年底,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做好示范区摸底调查工作。公园街道辖区总面积0.8平方公里,辖区人数2.2万,辖区小区45个,散户栋数70栋,企事业单位43个。

  (二)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在我区示范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等事业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责任单位: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园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所、)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做成漫画、版报、PPT等多种形式与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责任单位:公园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环卫所、)

  (四)开展志愿活动。公园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学生的时尚追求。培育青少年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206月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公园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城管执法局)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区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发挥广大妇女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通过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形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公园街道办事处、区妇联)

    五、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一)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城中区要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要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公园街道办事处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或若干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向城区推广。要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20206月底前,要建立满足需要的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员队伍,加强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垃圾分类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环卫所)

  (二)设置环境良好的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垃圾投放收运方式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有条件的社区可以设置高科技、智能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进行辅助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盥洗龙头、水池,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后清洗。有关单位、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监督电话,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环卫所)

  (三)分类运输环节防止“先分后混”。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有害垃圾可相关收运企业负责收运,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交由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收运;可回收物可由在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备案的再生资源机构回收;厨余垃圾由环卫所和相关收运企业负责收运。要按照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厨余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要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卫所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要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城中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环卫所)

  (四)逐步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环卫所要逐步转变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从以前散装、混装的收运方式,逐步扩大推广“以桶换桶”、“以箱换箱”集中收运模式(将干净的垃圾空桶或者空箱置换装满垃圾的满桶或者满箱)。结合各小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从而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防止“先分后混”的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环卫所)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卫所。各单位要定期汇总、分析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于每年15日、75日前向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和半年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支持政策与资金配套。为确保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需要购买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设备,例如分类垃圾桶、地埋式垃圾桶、车辆喷涂、分类垃圾运输车辆等设施。区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排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落实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预算经费。区财政要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强化监督考评。20206月底前,根据柳州市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建立区城管执法、环卫、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建立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报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先进事迹;曝光反面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执法局、城中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卫所、公园街道办事处)



附件:1.柳州市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柳州市城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李柳彬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杰华    常务副区长

        周伟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安  擎    区政府办主任、扶贫办主任、政管办主任

        覃胜利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蓝佳鑫    团区委书记

        廖明妮    区妇联主席                    

        陈远锵    区教育局局长

陈玮荣    区财政局局长

覃晓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凡凯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 涛    区商务局局长

韦 晓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谭晓剑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林 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挺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肖神辉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周毅松    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

        赵 鑫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部分切实履行职责,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公开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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