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韩美齿科有限责任公司庆阳路口腔门诊部现法定代表人刘峰、负责人孙明福,由法定代表人刘峰提出注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同意予以注销该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证号:MA7397D5462010217D1521),现向社会公示,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公示期自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
兰州市城关区卫生健康局监督举报电话:8463589
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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