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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广西6市水质跻身全国前10名

4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在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今年1—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排名中,广西有10个市跻身全国前30名,其中6个市跻身前10名。

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统计,1—3月,广西全区115个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5%。入围全国前30名的城市分别为柳州市(第1名)、河池市(第5名)、崇左市(第6名)、百色市(第7名)、来宾市(第8名)、桂林市(第10名)、南宁市(第15名)、梧州市(第16名)、贺州市(第17名)、贵港市(第25名)。排名全国后30位城市中无广西城市。

近年来,广西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治理、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精准施策协同治理,严格落实地方治污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全区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加强对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收集率,按规定同步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自治区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每月定期进行调度,督促相关地市加快建设进度。

为保障群众饮用水“大水缸”安全,广西已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系统,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数据录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防止市县饮用水水源整治问题反弹;各市以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为重点,合理规划水源布局,严格划分调整依据和划定审批程序。

(记者/余锋 通讯员/韦夏妮 郑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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