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各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反恐防恐,共筑安全屏障的浓厚氛围。
各学校即日起至4月14日前,制定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方案;4月15日,集中开展反恐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4月16日前,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上报安全科邮箱:jnlxjyjaqk@jn.shandong.cn
联系人:孙宝游 联系电话:86553645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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