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依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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