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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帆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决定

 
关于帆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决定


帆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浙江省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申请表》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要求,经审查,你单位符合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法定条件,决定你单位具有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准予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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