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财办监〔2018〕77号)文件精神,沈阳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为市环保局,涉及14家单位。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的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但在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在资产、非税收入、支出、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调整相关账务,补缴非税收入,完善会计基础工作;同时要求被检查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沈阳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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