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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

《抚州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征求意见稿链接等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本工程路线全长40.991公里。其中桥梁3318.5米/17座,大桥2580.5米/8座,中桥738米/9座;隧道2272.5米/3座(其中:长隧道1137.5米/1座,中隧道737.5米/1座,短隧道397.5米/1座);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5823.5米/23座。主线下穿分离立交桥1座,桥梁总长100m。建设连接线4条;全路段共设互通6处、其中一般互通4处、枢纽互通2处,改造主线收费站(原抚州市东外环抚州东互通收费站)1处。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玉茗大道竹山路市直单位附属1号楼;

联系人:谢加青;    电话:0794-8256623;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中街20号院3号楼4层405

联系人:邓工    电话:15083837587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2。

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放置在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为公众提供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

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填写公参调查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建设单位:抚州市交通运输局

评价单位: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抚州市东临环城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征求意见稿 (2).pdf


来源:局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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