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州市城中区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
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推进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强化造林绿化工作主体责任,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在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条件下造林绿化工作。
二、 精心安排部署,加快推进造林绿化。
各有关单位要抢抓造林黄金季节,同时统筹谋划雨季、秋冬季造林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生产实际,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方式,精心部署,统筹推进。要突出重点,抓好特色造林,全面推动造林绿化工作。
三、 创新植树方式,推进部门绿化。
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不断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和方法,广泛发动群众、房前屋后见缝插绿,有序履行植树义务。要不断植树增绿,积极拓展绿地空间。要认真落实国土绿化分工负责制,积极推进机关、学校、社区、营区、厂区、矿区等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
四、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造林投入。
城中区政府已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大局中,结合乡村振兴和产业扶贫需要,合理安排造林绿化资金,统筹推进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本次义务植树活动所用苗木由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提供,种植费用由城中区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柳州市城中区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
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今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6 号)文件精神,为持之以恒开展国土绿化,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扩大城乡绿色空间,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全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义务植树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努力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态宜居环境的追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核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改善人居环境。
(二)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单位将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结合,将义务植树和美化家园结合,引导全社会力量投入造林绿化、城市美化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齐动手、爱绿护绿又植绿的格局。
(三)坚持城乡联动,重点突破。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山上造林与村屯绿化齐抓并进,城郊绿化和城市美化共同发展,突出抓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开展特色造林;城市美化以种植开花植物为主,形成城市四季有花赏、处处可赏花的格局。
(四)坚持累积绿量,丰富景观。坚持在市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通过一年年的义务植树累积绿量,营造自然生态的居住环境,因地制宜探索公园城市建设模式;通过对植物品种的选取和搭配,打造出富有城市特色的植物景观,美化城市环境。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城中区计划完成植树4000株,其中洋紫荆2000株、黄花风铃木1000株、三角梅1000株。各单位任务安排详见《单位种植开花植物任务分解表》(附件1)。
四、工作安排
(一)任务分工
1.城中区绿化所:负责活动的统筹、指导、种植、资料汇总以及管养路段补缺种植工作。
2.街道办事处:负责建成区辖区内居民小区、单位庭院、自家堂前屋后等的种植宣传、选址、资料报送等工作。
3.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种植宣传、选址、资料报送等工作。
4.区工信局:负责辖区内厂区种植宣传、选址、资料报送等工作。
5.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辖区内部队营区、军属小区种植宣传、选址、资料报送等工作。
(二)种植方式
1.组团种植。为突出开花植物组团效果,各单位优先选择组团种植点(50株以上)。
2.见缝插绿。倡导全社会人人动手的理念,鼓励和引导各企业厂区、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学校抢抓季节,见缝插绿,在自家堂前屋后增植开花植物,营造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为我市创建公园城市造势。
(三)苗木保障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采取市林业和园林局提供苗木,各单位选点,区绿化所组织力量种植的方式进行。此次苗木均为观花苗木,各单位定点时应充分考虑光照条件充足的点位。
(四)技术支持
种植苗木时,市林业和园林局和区绿化所安排专业队伍进行种植,并对各单位进行后期养护的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
(五)现场核验
种植后的苗木,各单位应做好“三个一”工作,即种植后一个礼拜要进行检查点数;种植后一个月要进行巡查;种植后一年要进行再查,确保苗木生长良好。市林业和园林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种植的苗木进行现场核验。
五、进度安排
(一)6月12日前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各单位开展宣传发动,植树选点工作,并将《单位种植开花植物选址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给区绿化所。
(二)6月下旬-7月开展植树工作。
(三)7-9月开展种植苗木的后期养护、各单位登记造册并将《单位种植开花植物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给区绿化所。
(四)9-12月开展检查、验收、清点、总结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按照方案开展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一)做好计划安排
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任务,采取组团种植与见缝插绿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科学布局、可种尽种、不漏一处的原则,做好踩点、选点工作,抢抓季节开展苗木种植计划安排。
(二)进行造册登记
各单位要做好附件2、附件3登记和报送工作,标注好种植时间、地点、品种、数量等信息,以备后期查验。
(三)负责后期养护
种植后的苗木,各单位应明确好养护责任人,并组织进行技术培训,做好后期养护工作,确保“种一株活一株”。
联系人:绿化所 潘艳2858352
附件 1.单位种植开花植物任务分解表
2.单位种植开花植物选址表
3.单位种植开花植物统计表
附件1
单位种植开花植物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单位 | 种植任务数量(株) | 小计 | ||
洋紫荆 | 黄花风铃木 | 三角梅 | |||
1 | 绿化所 | 400 | 320 | 320 | 1040 |
2 | 教育局 | 500 | 200 | 200 | 900 |
3 | 工信局 | 200 | 100 | 100 | 400 |
4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0 | 100 | 100 | 400 |
5 | 城中街道办 | 100 | 40 | 40 | 180 |
6 | 公园街道办 | 100 | 40 | 40 | 180 |
7 | 中南街道办 | 100 | 40 | 40 | 180 |
8 | 潭中街道办 | 100 | 40 | 40 | 180 |
9 | 河东街道办 | 100 | 40 | 40 | 180 |
10 | 静兰街道办 | 100 | 40 | 40 | 180 |
11 | 沿江街道办 | 100 | 40 | 40 | 180 |
合计 | 2000 | 1000 | 1000 | 4000 |
附件2
单位种植开花植物选址表
序号 | 种植点 | 品种 | 数量 (株)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种植点写明XX路XX单位XX位置
2. 联系方式留各种植点具体对接人的电话号码
附件3
单位种植开花植物统计表
序号 | 品种 | 规格 (胸径公分) | 数量(株) | 种植点 | 种植时间 (年月日) | 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种植点写明XX路XX单位XX位置
2. 联系方式留各种植点具体对接人的电话号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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