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我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今年省下达给我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79人,其中工矿商贸6人,道路交通71人,铁路交通1人,消防火灾1人。截止12月26日,我市共发生事故349起,死亡69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87.3%,受伤174人,直接经济损失464.58万元。其中,工矿商贸事故6起,死亡6人,占全年指标的83.3%,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9.76%;道路交通事故140起,死亡55人,占全年指标的77.46%,受伤184人,直接经济损失55.1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5.7%,死亡人数上升3.77%,受伤人数上升16.46%,财产损失上升15.34%;消防火灾事故203起,死亡8人,占全年指标的800%,直接财产损失122.0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1.83%,死亡人数上升80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40.85%。
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渔业船舶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与市政府签订了2008年《安全生产责任书》40份,同时督促全市各企业、有关单位均与其相应的职能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各单位领导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安全意识。我们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交警支队在三亚电视台开辟《红绿灯下》宣传专栏,制作“交通新闻透视”4次,悬挂宣传横幅300条,张贴标语3000张,发放宣传挂图100份、宣传卡片20000个,举办交通事故图片展55场,展出图片1428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75场,举办交通安全讲座298场,发放宣传资料28万份;海洋与渔业局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渔业示范村”活动,在渔港、渔村悬挂宣传横幅83条、张贴宣传标语250张,举办图片展15次,举办渔业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讲座7场,参加人员3230人,举办7期普通船员培训班,参加渔民2800人,举办4期五等职务船员培训班,参加渔民720人;消防部门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35期,参加人员1.5万人次;教育、地震部门联合举办中、小学校地震、火灾科普知识教育和摸拟演练;安监、旅游、消防、卫生等部门组织水上娱乐企业、宾馆酒店联合进行海上溺水急救演练和高层建筑消防演练,邀请省安监局专家进行水上娱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题讲座;规建部门举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班;供电和供水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卫生部门加强了卫生知识的宣传,共发放宣传册子10万份,在三亚晨报、三亚电视台播报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常识,举办各类传染病防治培训班75期,参训人员3209人次;交通部门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共张贴宣传标语860条,印发各类安全生产通知480份,开设宣传栏28栏次,设立安全咨询点8个;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将《中小学生安全须知》手册发放到每一个中小学生手中,强化了师生的安全意识;海棠湾镇政府结合本辖区情况,邀请交警、农机部门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260名农机驾驶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努力营造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为了提高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我们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的安全管理能力。组织180名烟花爆竹销售点负责人进行了烟花爆竹法律法规以及消防知识培训;组织了90名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工业研究所举办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培训班,组织12家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中深孔爆破技术培训;聘请省安监局有关专家授课,组织全市160名水上娱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水上救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废弃处置企业的126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省安监局的专项业务培训。所有危化品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做到了持证上岗,按时在市技工学校参加复审。交通部门狠抓驾驶员安全培训,在驾培办的监督指导下,全市3家驾校共培训各类驾驶员4154名。
(四)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治理事故隐患。今年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年,为确保“元旦”、“春节”、“博鳌亚洲论坛”、“建省20周年庆典”、“奥运火炬首传”、中国精英模特大赛总决赛、2008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九届海南岛欢乐节、2008新丝路模特大赛、2008三亚第三届环城自行车(业余)邀请赛等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的场所安全,我局多次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各类隐患3613处,已整改2774处,整改率76.7%;排查重大隐患13处,其中属市管8处,已整改8处,整改率达100%,属省管的5处隐患已报省有关部门列入整改计划。
1.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及隐患治理。我们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和省安监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危化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共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86处,现场整改70处,限期整改16处。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促使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好转。一是严格危化品企业审批制度。公安机关严格把好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和准购证的发放关,认真审查、核发剧毒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对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安监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储存企业、160个销售点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安全条件发放临时销售证,确保我市多年来不发生烟花爆竹火灾事故和伤亡事故。二是加强剧毒品和爆炸品监管。联合公安部门加强对使用液氯的水厂、销售老鼠药经营店、储存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48处,已整改45处。三是加强民爆企业监管。实行民用爆破器材由爆破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爆破、按量配送的做法,严格爆破器材进出库登记管理制度,预防爆炸物品流失,同时坚决打击私制土炸药的违法行为,共查扣土制炸药20公斤,保证了全市烟花爆竹和民爆行业安全无事故。四是加强特种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管。坚持每季度对运输危险货物的企业和车辆进行例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黄金周期间实行全面检查。规定危货车辆驾驶员、危货押运员、装卸人员均要持有从业资格证;要求危货运输车辆和罐车张贴标示车辆轮廓的反光带,安装安全告示牌,喷涂“毒”、“爆”等警示字样,配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和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危险品标识;所有车辆实行编号管理,槽罐车的罐体都经过质检部门检测并取得了合格证,车辆技术等级都达到要求。五是抓好危化品包装物、容器的安全监管。质量监督部门加强危化品包装物、容器的检验检测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使用。六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了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检查了全市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55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25处,指导和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通过复查已全部整改到位。七是开展油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各镇(区)、质监、消防和长输管线企业对我市的输油和输气管线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65处,已整改50处,整改率77%。八是开展油漆、天那水销售场所的安全检查。联合消防、工商等部门开展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共检查销售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店铺26家并进行登记建档,对其中8家存在严重隐患的“三合一”店铺,已由市消防局责令其限期整改。九是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检查。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我们加强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零售点的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54处,责令14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销售点限期整改。
2.加强非煤矿山监管及隐患治理。一是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情况进行了清查。目前,全市共有12家企业取得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尚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督促其尽快做好许可证申报工作,告知其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反复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投入的必要性,目前又有1家矿山企业将申报材料送省安监局核审。二是认真组织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联合国土、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全市的石场、铁矿、砖场、沙场、粘土场、瓦厂、石灰场等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11份(停止使用尾矿库2份),复查指令书9份,隐患整改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了推进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我们把南山货运港大出水采石场作为安全标准化试点单位,多次深入该石场进行检查、指导、督办,经企业努力,全面落实了各项改进措施,初步完善了《非煤矿山应急预案》、《非煤矿山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非煤矿山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初步实现了安全标准化,从而推进了我市的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
3.大力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是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进行排查和治理。共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10处,已经整改但不够彻底、应继续改造的路段有7处,对存在隐患相对严重的天新线响水路段、西线高速公路、东线高速公路和辖区225国道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市交警支队已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对未治理的路段,派出警力加强巡逻管控。二是开展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共设置临时检查点253个,登记检查客车5976辆,查处违法行为499起。三是开展高速公路交通专项整治。纠正各类违法行为7360起。四是开展奥运交通安全攻坚战,共出动警力15217人次,警车3199台次,查处违法行为19512起,扣车3090辆,简易处罚16422起。五是开展农村交通专项整治,共设置临时检查点68个,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565起。六是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537起。交通部门开展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秩序整治和渡口渡船整治。共出动执法2人员2150人次,检查各类船舶510艘次。为消除红沙、南边海等渡口渡船的安全隐患,政府拨款78.88万元,购置了4艘钢质渡船,投放到红沙、南边海2个渡口承担航渡任务,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交通局制发了《三亚市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维修厂家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问题,进行了6次大规模的整治,出动人员720人次、车辆123辆次,查处违规违章厂家7家。加强对二保业务和汽车技术检测的日常监管。共完成营运车辆二级维护10938辆次,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3900辆。海事部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1590人次,排查安全隐患314处,已整改305处,整改率97.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15艘船舶签发停航指令书15份,处罚违规船舶14艘,罚款11.43万元。
4.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海洋与渔业部门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02人次,开展港口检查125次,检查渔船1876艘,签证渔船2645艘次,查出隐患919处,责令存在隐患的船舶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毕,整改率100%。责令71艘未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的船舶配备了救生和消防器材共791件,发动渔民参加船东互保,参保人数4452人,有236艘渔船购买了财产保险,共收缴保险费143万元。
5.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联合市交通局、公路部门对重大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5处并列入整改计划。市水务部门加快对赤田等水库大坝的除险加固工作,消除了隐患,隐患整改率达100%。
6.治理电力设施隐患,确保电力安全运行。联合市供电部门对亚龙湾区域、南山寺、大小洞天旅游区、云峰兰花养殖基地以及市区的用电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大部分用户普遍存在10KV电气一次设备未进行周期检验,高压室电缆进出口未采取封堵措施,设备绝缘能力下降,防火器材配置不足,发电机组储存容量不足等问题。检查组已责令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供电。
7.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部门在全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重点消防单位5967家,排查火灾隐患15125条,已整改13703条,整改率90.59%;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32份,《复查意见书》496份;立案处罚127宗,罚款金额44. 50万元,责令三停57家。
8.加强旅游行业安全检查。联合旅游、质监等部门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景区景点及星级酒店进行消防检查,做好游船、电瓶车、索道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有效预防了旅游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9、开展卫生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市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卫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把人员密集场所和关系到患者、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重点要害部位作为排查重点。共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5起。各医疗卫生单位排查隐患18起,其中已整改13起,正在整改的重大隐患5起。此外,还抓紧抓好食品卫生监管,全年实施卫生监督2890户,公共场所监测2562项次,整治“五小”店铺2662家,实施行政处罚92家次,罚款9.61万元,扣没生产用炊具、用具、设备共162件。
(五)加强冷冻制冰企业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我市区部分冷冻厂、制冰厂因厂址设置不合理、设备设施严重老化、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等导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局联合消防、质监、供电等部门对我市冷冻制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加强了冷冻制冰企业的安全监管,共检查使用液氨的冷冻制冰企业52家,通过强化监管和专项整治,使我市冷冻制冰企业的安全生产逐步规范化。
1、全面开展使用液氨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质监局深入企业全面开展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的检验检测工作。共检验40家冷冻制冰企业的检验设备226台,受检企业正在认真整改查出的安全隐患。针对海洋水产冷冻制冰厂、海发冷冻厂2家企业存在设备逾期未检、设备缺乏维护保养等安全隐患,质监局已现场查封设备、责令企业停产整顿。2、开展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部分企业的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质监局组织冷冻制冰企业安全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共25人参加,消防局也组织冷冻制冰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3、做好停产企业的液氨后处理工作。为做好停产企业液氨的回收泄压工作,检查组积极与企业承租方、承包方及液氨充装单位联系,现已完成红沙兴华制冰厂、赛克公司的液氨泄压回收,其余两家正在整改中。4、责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停业整改。责令三亚水产渔需物资冷冻厂、三亚市第二水产供销公司冷冻厂、三亚海洋水产冷冻制冰厂、三亚华明冷冻实业有限公司、三亚市海发冷冻厂等5家存在安全距离、消防、用电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等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业整改。目前,这5家企业正在整改中。
(六)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打击非法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联合公安、工商和各镇区深入非法销售窝点,查扣非法运输和销售的烟花爆竹。一年来共查处非法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11人次,查扣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4车,没收崖城、港门、藤桥、林旺及月川村等22家非法经营点的无证、无商标烟花爆竹400多件。二是打击非煤矿山企业“三非”行为。联合公安、监察、国土等部门对全市的非煤矿山“三非”企业进行查处,市国土部门已向法院申请强制关闭福祥砖厂、鹿鼎砖厂、闽光砖厂、空心砖厂、元生空心砖厂、凤凰征华石砖厂等5家砖厂;已责令三亚红石铁矿、三亚田独铁矿的尾矿库停止使用。三是查处气瓶充装、销售点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共检查气瓶充装企业9家、气瓶经销单位5家,查扣不合格气瓶206只,查处2起气瓶销售点违规行为,并责令违规企业停业整顿。四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全年共出动10个检查组,警力76人次,检查人员密集场所81家,发现火灾隐患51条,责令当场改正51条,责令停产停业1家。五是打击非法建设行为。联合建设等有关部门对45个重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天著花园工程、祥泰公寓改造工程、双龙大厦改造工程、王杨柏私宅工程、市第四小学周转房等6起未办施工许可证进行非法建设的违法行为责令停工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建设施工秩序。六是重拳打击道路(水上)交通行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对非法营运的黑车每辆处罚3万元,对群众举报的黑车,经查处每车奖励1000元,举报黑车 “保护伞”的,经查处每车奖励1000元,共查扣“黑车”290辆、农用车16辆、窜线中巴车32辆、无派车单私自接团车辆220辆,各处各类违规违章营运车辆22辆,罚没款218.58万元,查处暂扣证件12本,查处无证船舶28艘,解除动力7艘;交警部门打击涉牌涉证机动车,共查扣各类机动车1904辆,其中涉牌涉证机动车169辆、盗抢嫌疑车12辆、无牌无证车741辆、报废机动车120辆,查扣假机动车行驶证44本,驾驶证62本,行政拘留14人,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大力打击“三超”、“三违”行为,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66起,其中无牌无证车辆162辆、假牌假证车辆15辆、套牌套证19辆、逾期报废车12辆、严重超载车119辆、非法拼装车63辆、客车超员153起、中巴车违停62起、电动车39辆、简易处罚309起。七是大力打击渔业生产“三非”行为。海洋渔业部门共组织联合执法3次,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清理“三无”船舶16艘,责令限期整改2艘、处罚4艘、勒令离开三亚港返回原籍5艘、取缔5艘。八是打击卫生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卫生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9次,出动人员300多人次,取缔无证行医72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21箱和医疗器材62件,没收非法所得3674元,罚款5.6万元,查处违规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机构3家,罚款4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12户次,责令停业整改6户次。
(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体系,提高应急能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我们加强了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控工作,做到了资料齐全,档案规范;制定了《三亚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亚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在安委会成员单位制定各自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督促其强化应急救援演练;指导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燃气、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景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编制了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下发了《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报送工作;联合有关部门,请省有关专家指导,组织大东海水上娱乐企业举办海上溺水急救演练;联合规划建设部门举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班,组织重点建设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指导供电部门组织供电应急演练;组织协调天涯镇进行了海上应急预案演练。市卫生局开展人禽流感等新发重大传染病的模拟应急演练2次,较好地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地震、火灾自救互救演练,有效地提高了广大中小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严肃查处责任事故,协调处理非责任事故,做好信访案件处理。截止11月底,共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责任事故5起,追究企业人员责任3人,行政处罚50万元,为受害人家属争取赔偿金额100多万元;共调查、调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非责任事故十多起,为受害人家属争取赔偿金额近30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处理各类信访案件30多起,结案率100%,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
三、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单位和领导不能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监管体系不到位。一是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未真正理顺,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部门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互不通气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安全投入不到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大多数企业尤其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存在大量事故隐患。
(四)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个体、私营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差,技术装备落后、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缺乏起码的安全设施,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条件极为恶劣,各类事故多发;二是大部分非公有制小企业及其他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的大量农民工,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就直接上岗,经常存在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成为各类事故的直接引发者和受害者。
四、明年工作计划
2009年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化监督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夯实安全基础,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09年的工作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力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一)深入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履行安监职能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三个统一”,围绕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发挥依法安全监管职能,维护社会和谐,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整体响应的工作格局,为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不懈努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法人代表负责制的两个主体责任,通过坚持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广泛监督,督促企业真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并纳入镇(区)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一是在全市开展以“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五进”活动,提升社会整体安全意识。二是深入开展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品牌工程来抓,不断创新形式、充实内容、增进效果。动员组织全市各部门、各镇(区)广泛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三是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复训工作。
(四)加强协调配合,实施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安监、公安、工会、监察、消防、交通、旅游、海事、规建、卫生、工商、技监、农业、文体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隐患通报机制、综合检查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尽快形成互动机制的工作格局,形成大部门联合执法的强势局面。
(五)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责任及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等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隐患整改,落实“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把隐患治理工作作为预防事故的治本措施。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回头看和动态管理,坚决整改原有隐患,全力杜绝新生隐患。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督促全市各职能部门(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编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职能部门继续做好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工作,做好预案的备案和统一管理,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对全市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进行统计。
(七)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充实基层安监力量。尽快在各镇(区)组建安监站,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管人员,落实镇(区)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经费,努力解决当前镇(区)在存在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低下等问题;二是加强局机关、镇(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度,强化内部运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以此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八)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配合市政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事故当事人双方做好善后处理及赔偿工作,继续做好事故的上报工作。配合市信访局继续做好信访工作。
(九)继续抓好液氨使用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全市液氨使用企业搞好安全评价,促进液氨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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