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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我市铁矿尾矿库整治的情况报告

关于我市铁矿尾矿库整治的情况报告

 
省安委会:

根据琼安委办《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治理尾矿库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的通知》[2008]68号要求,对我市高峰和利铁矿和田独铁矿尾矿库进行了安全检查,主要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尾矿库都是擅自设计建设,未经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二是两家尾矿库没有作安全评价。对此,我局于1022日对高峰和利铁矿和田独铁矿分别下达了(三)安监管责改正指令书[2008]第(15)号、第(16)号:1、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尾矿库;2、要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尾矿坝进行重新设计,经安全评价合格后申报省安监局验收批准后方能恢复使用。这两家铁矿接到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对尾矿库进行了安全防范措施:

田独铁矿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停止生产精矿作业(在今年1029日已停产)。二是把两个尾矿库的上游水做了筑坝截留工作,把上游截流乳右边山涧,经公路排水渠道流入塞亚水塘。三是把尾矿库谁全部排干,使尾矿库里不能储水,并在尾矿库坝设置一个排水口遇下雨天雨水可直接流入右边山涧,经公路排水渠道进入塞亚水塘。四是已投入六万多元经费对尾矿库坝进行加固建设,五是设立了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牌。

高峰和利铁矿在115日已全部停产停业;对尾矿库也进行了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对尾矿库上流水进行筑坝截流,使上流水无法流入尾矿库;二是用挖掘机把第二尾矿库的尾库沙挖出脱水干式堆存处理,废水流入第一池沉淀淘沙,废水少量从溢洪道流入宁远河。在今年113日高峰和利红铁矿有限公司与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尾矿库的设计合同书,设计方案已基本确定,待报省安监局批准后按设计方案和要求投入建设。

 

 

 

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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