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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市应急函〔202136号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规范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应急处置工作,明确级领导和相关室在应对事故灾难工作中的职责和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委《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三小两房一证"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巴纪发 〔2021〕1号)和各灾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适应范围

方案适用于应急局应对全市开展“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时发生的突发事件。重大及以上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联动结合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二、灾害事故响应等级的划分

1.应急局灾害事故应急管理一览表

灾害事故

指挥部响应

行政机构

应急局响应

响应级别

特大事件

Ⅰ级响应

四川省

人民政府

Ⅰ级响应

重大事件

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

较大事件

Ⅲ级响应

市(州)   

人民政府

ⅢA级响应

ⅢB级响应

一般事件

Ⅳ级响应

县(市、区)人民政府

Ⅳ级响应

三、灾害事故响应批准级别的划分

 表2.应急局灾害事故响应批准级别一览表

灾害事故

指挥部响应

应急局响应

响应级别

批准响应

特大事件

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

 

省领导

重大事件

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

较大事件

Ⅲ级响应

ⅢA级响应

市领导

ⅢB级响应

一般事件

Ⅳ级响应

Ⅳ级响应

副局长

    局  长

四、总体工作目标

总体工作目标是建立“统一、高效、联动”的应急处置体系

“五个统一”: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

“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应急局作出部署安排、果断处置;第一时间派出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处置应对;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应急如实报告情况、争取支持;第一时间强化舆论引导、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畅通视频通讯联系,掌控现场情况。

“五个联动”:应急处置与日常值班专常联动;风险监测与灾害事故预警联动;预案管理与救援行动操作联动;指挥中心与救援协调前后联动;各处室(单位)整体联动。

五、启动条件

市开展“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时发生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

六、响应流程

1.灾情接报。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灾害事故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报相关业务科室科长(负责人)

灾情事故信息接报要点:灾害发生时间、地区地点、单位名称、类型、影响范围和简要经过,人员伤亡以及失联情况、救援力量出动、行进以及现场救援情况、救援成果等基本要素。

2.研判上报。值班人员、值班领导分管领导,立即在应急指挥中心组成研判小组,开展灾情分析研判,建议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相关业务室在接到值班室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往指挥中心参与研判。

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形成巴中应急值班信息,值班领导在接到信息快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审稿,并报请局主要领导签批。值班室立即向委、政府、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上报灾情信息。

3.分析灾情。应急指挥中心通知办公室、风险防控与综合减灾减灾中心科技信息和宣传动员科等相关业务室到指挥中心大厅参与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灾情当前态势。涉灾业务室报告灾情监测评估情况和发展趋势。风险防控与综合减灾报告前线工作组人员名单及应急救援力量使用建议。减灾中心报告灾情快速评估情况。相关业务室结合灾种报告灾害应对建议。区县应急管理报告受灾情况及先期救援展开情况。

值班领导综合灾情,做出是否启动应急局响应等级和相关工作建议;业务分管领导综合灾情,向主要负责同志提出启动响应等级和相关工作建议。

4.启动响应。主要负责同志综合报告建议,确定响应等级,签发并宣布应急局响应等级的命令,部署应急响应工作。响应命令主要包括:响应等级、派出前方工作组、成立前方指挥部、启动后方指挥部、实施响应工作措施等。

5.响应协同。风险防控与综合减灾提出前方指挥部编组建议。应急指挥中心会同风险防控与综合减灾通知前方指挥部(工作组)成员集结出动,赶赴灾害现场。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后方指挥部编组建议,报值班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6.建立通联。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建立指挥大与灾害现场、前方指挥部(工作组)、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通信联络。

7.结束响应。综合协调组根据指挥部(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意见,按照应急响应权限,履行结束应急响应程序。

8.总结评估。各指挥编组结合任务对救援救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报综合协调组形成评估报告。

、响应效果分析

为分析评价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实效性,总结突发灾害应对处理能力和效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启动较大及以上应急响应结束后,对应急响应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价,组织参与响应专家、行政技术人员召开分析评价会,对应急响应流程、现场表现与预案要求的符合性,响应中暴露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应急保障是否充分有效,应急预案的事宜性,可操作性分析,形成应急响应分析总结,不断修订应急预案,提升实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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