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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残联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区经信局、经济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系列决策部署,推动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3号)具体任务安排,现将《辽宁省残联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各县区认真研究、组织学习,做好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相关工作

 

联系人:周梦滢 张驰 

电  话:0427-2832686

附  件:《辽宁省残联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

 

附件请在(邮箱:pjjxwzc@163.com,密码:778899)自行下载。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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