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经济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系列决策部署,推动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3号)具体任务安排,现将《辽宁省残联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各县区认真研究、组织学习,做好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相关工作。
联系人:周梦滢 张驰
电 话:0427-2832686
附 件:《辽宁省残联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
附件请在(邮箱:pjjxwzc@163.com,密码:778899)自行下载。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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