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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各有关单位报送情况,现将2021年全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大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堤防(含海堤)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


中山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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