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分工方案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于2021年3月11日正式发布,用以指导我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起草背景
我市《政府工作报告》经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在总结菏泽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工作成绩的同时,对我市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市政府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并进行了多次意见征求,最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深入推进重点产业突破,着力增强产业体系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等七个方面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分解,明确责任目标207项,并对各项责任目标逐一落实责任单位以及责任领导。
三、推进落实
《分工方案》对如何抓好责任目标推进落实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立足全局,强化配合,共同推进;
二是加强研判分析,对照责任目标,按季度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节点,落实人员, 确保责任目标完成。
三是加强调度督导,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调度、汇总、报告、公开、通报等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阶段性跟踪、督办和反馈,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推进情况,并在相关媒体、网站对社会公开;对未按计划推进、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任目标报送及完成情况,纳入市直机关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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