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文区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漳州市龙文区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治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龙文区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治理方案

    为维护业主合法利益,加强和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一)以专项检查、整改为契机,促进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规范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以满足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出发点,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维护业主合法利益,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主构建和谐关系。

  二、治理范围

  (一)治理对象:龙文区各物业服务项目(于2020年新承接的原无物业服务小区项目除外)。

  (二)治理内容:龙文区各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

  (三)治理时间:2020年1月1日至今,必要时可适当延伸。

  (四)具体事项:(1)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是否单独建账(或独立科目),实行专项管理;(2)公共收益收支是否全部列入专项账户(或独立科目);(3)公共收益收入项目是否依法取得;(4)公共收益支出是否符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公共收益管理协议要求;(5)是否按公共收益约定分成;(6)物业服务项目是否存在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挪作他用、擅自处理行为。

  三、检查人员组成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由区城市管理局、街道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3月25日-4月5日):区城市管理局招标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

  (二)检查整改(4月6日-4月30日):由区城市管理局、街道和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对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在各小区显眼地方公布区城市管理局对外举报电话;各街道、社区做好对各小区业主的宣传;检查结果分别向所在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群公布;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将专项治理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项目的信用等级考评。

  (三)建章立制(5月1日-6月15日):街道指导物业服务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依法管理使用公共收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期间,由街道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推行智慧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对公共收益进行监管。  

订阅信息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

在线客服 我的消息
0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