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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决定书(贵人社派遣许延决字〔2021〕03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广西瑞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556号院聚福楼住宅小区1栋10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旺立

你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延续申请(受理号:贵人社派遣许延受字〔2021〕03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你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延续后的有效期从2021年6月8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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