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做好2021年全区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经厅党组同意,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24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工作要点
“十三五”以来,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连续多年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十四五”时期,全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实现到2025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现代特色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强有力支撑。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第一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以及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业工作会议和广西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部署安排,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完成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的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一、狠抓粮食等各项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各市、县的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分解下达各市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种植面积在4215万亩、产量在1373 万吨的目标任务。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粮食生产各项补贴政策。大力扶持双季稻生产,稳定玉米生产,增加马铃薯、小杂粮等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和发展粮食作物间套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组织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选择产粮大县集中、基础条件良好的区域,积极开展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打造。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推广优质稻、超级稻等优质品种,继续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示范和推广,提高单产与品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指导意见。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监测,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推进退化耕地治理,建设一批集中连片示范区。(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处;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农田建设管理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自治区农机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种子管理站、植保站等处室单位)
(二)促进生猪等畜禽生产平稳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落实省负总责要求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年实现生猪存栏2320万头、出栏2720万头,确保生猪产能恢复到常年水平。稳定生猪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继续抓好养殖用地、贷款担保等扶持政策。大力推广“铁桶计划”等成功复养模式,扩大高架网床环保猪舍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的范围和规模,狠抓在建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小养殖场户的指导服务。加强生猪生产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促进产业稳定发展。深入推进养殖、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引导生猪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域布局,加快由“运猪”向“运肉”转变。大力发展肉牛肉羊产业,力争牛羊出栏380万头(只)以上。大力扶持发展水牛奶产业,力争存栏挤奶水牛和水牛奶产量分别增长11%、9%。升级打造优质家禽产业,确保家禽出栏12亿羽以上。(牵头单位:畜牧与饲料处、兽医处;责任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处室单位)
(三)推动现代渔业提质增效。积极创建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大力发展设施渔业生态养殖,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抓好大水面生态渔业。加快建设海洋牧场,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发展海洋增养渔业,稳步推进限额捕捞和减船转产。鼓励发展水产品加工和休闲渔业。推进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推进渔港“一张图”平台建设,建设渔港经济区。深入实施中国渔政“亮剑2021”执法行动和打击近海非法捕捞专项治理行动,促进依法治渔、以法兴渔。全年力争水产品产量357万吨、增长4%。(牵头单位:渔业处、渔政渔港监督处;责任单位:渔政广西支队、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北海渔业基地管理中心、水产科学研究院、水产引育中心、南澫渔港监督站等处室单位)
(四)做大做强水果等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升级打造一批千百亿元产业,建设一批排名全国前列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争创一批产业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建设项目。调优水果种植和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特色水果,力争水果产量增长12%以上。扶持发展设施蔬菜,打造高品质蔬菜基地,力争蔬菜产量在4022万吨以上。抓好蚕茧、中药材、茶叶产业发展,力争产量分别增长4%、8%、5.8%以上。建设一批果菜茶、中药材等大健康食品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园艺作物提质增效。(牵头单位:乡村产业发展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责任单位:自治区水果技术指导站、绿色食品发展站、蚕业技术推广站等处室单位)
(五)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加强极端天气的预警预报,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及早制定下发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抓好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指导,实施植保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病虫害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推动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创建,统筹抓好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等防控。实施乡镇动物防疫员特聘计划和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增点、扩面、提质、升级”计划。(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处、兽医处;责任单位: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渔政渔港监督处,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处室单位)
(六)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针对粮食安全、现代种业、乡村振兴、智慧农业、大健康食品等领域,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组织行企助力乡村振兴广西农业项目投资合作对接洽谈会等活动,争取一批国内外重点行企到广西投资。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持续推进“两站两区”建设,新建一批国际农牧渔优良品种试验站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组织参加、举办东盟博览会农业系列活动以及各类国际展会。建设认定一批供粤港澳大湾区和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以及一批桂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对外交流合作处;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渔政渔港监督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牧业社会组织党委,自治区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种子管理站等处室单位)
二、提升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前端农业科技支撑
(七)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广西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构建高标准农田制度标准体系,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提高投入标准和建设质量,完成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25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9万亩。推动地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耕地指标调剂所得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启动政府专项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监督评价,配合国家加快推进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建设。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配套扶持政策,扎实开展“两区”划定情况“回头看”。(牵头单位:农田建设管理处;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等处室单位)
(八)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种业发展规划,编制广西“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以及保护单位确定、挂牌工作,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库(圃、场),夯实种业发展基础。抓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选育一批高产优质抗病绿色新品种。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种业产业园创建,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加大优质品种推广力度,举办好第二届中国(广西)—东盟现代种业发展大会、“看禾选种”大会、广西“好种好品”擂台赛、广西好稻米品种品鉴等活动,提升“桂系”品种品牌价值和知名度。推动种企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品种审定登记,依法核发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完善自治区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牵头单位:种业管理处;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蚕业技术推广站、畜禽品种改良站、水产引育种中心、水果技术指导站等处室单位)
(九)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持续将粮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重点机具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推动广西农机产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持续推进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分批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建设试点。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机械化+数字化”等服务新模式。持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切实加强农机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自治区农机中心等处室单位)
(十)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服务。优化体系布局,做好9个建设期满创新团队新一轮创建工作。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强20个广西创新团队建设,提升体系支撑引领产业发展能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以及一批农业科技强镇和科技支撑引领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镇。继续实施基层农技人员轮训和农技骨干培养计划,深入实施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综合服务效能。实施好广西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协同开展一批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与推广应用。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基地平台,加快3个国家观测实验站项目建设,发挥好实验站科学观测功能。(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水果技术指导站、蚕业技术推广站等单位)
(十一)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建设数字农业创新中心,扶持创建一批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示范应用基地,构建全产业链数据资源采集、分析、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智慧农(牧、渔)场建设、智慧农机应用示范。继续开展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认证,推动全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和全区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指导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做好试点工作。推进农业电商发展,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为基础,继续开展网络直播带货示范点(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益农信息社站长带货网红,开展村级信息社站点赋能运营,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 (牵头单位:市场与信息处;配合单位:发展规划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等处室单位)
三、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十二)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粪肥还田、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节肥措施,实施优化好国家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扶持发展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积极争创国家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30个以上。开展“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推广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技术,稳妥推进淘汰高毒农药。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推广养殖减抗模式。推动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分类监管。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综合试点,争创认定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兽医处、渔业处;责任单位: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植保站、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等处室单位)
(十三)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门职责,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开展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指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建立粪肥还田计划和粪肥施用台账,培育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争创一批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加快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开展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试点,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推进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在西江水系“一干七支”等重点流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实行污染耕地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统筹抓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处、畜牧与饲料处、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责任单位: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畜牧站、水果技术指导站、蚕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处室单位)
(十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统筹谋划,修订30个农业地方标准,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健康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工作,认定登记1000个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创建16个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示范市(县)。争创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和100个质量追溯示范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专项监测,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加强质检和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黑名单”制度,打造“阳光农安”,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兽医处,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等处室单位)
(十五)提升建设广西农业品牌。持续打造“绿色生态、长寿壮乡”农业品牌,健全完善“广西好嘢”品牌认定标准,开展“广西好嘢”集体商标注册,出台“广西好嘢”标识使用办法,遴选发布第四批品牌目录。开展全区市长推介品牌农产品活动,继续实施好广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中央电视台宣传活动,讲好品牌文化故事,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联合体建设,打造广西农业品牌集群。开展“圳品”认证倍增行动,组织深圳商超企业与广西优质农产品“圳品”生产企业对接,推动广西特色农产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牵头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责任单位:对外交流合作处,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等单位)
四、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十六)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启动实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五年行动,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创建300个自治区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年内完成建设60个以上。积极争创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建12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创建2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1个农业产业强镇,继续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种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等处室)
(十七)加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持续建设提升在建的110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争创一批国家级休闲农业重点县和10个以上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介5个美丽休闲乡村、1—2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路线。(牵头单位:乡村产业发展处;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等处室单位)
(十八)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要求,完善“广西好嘢”顺丰丰农合作机制,全面推进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建设,年内完成建设70个以上。积极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县区争创国家级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试点。加快广西农产品产地市场规划建设,制定广西农产品产地市场分级标准,开展星级市场遴选,鼓励引导各地市提档升级。积极争创认定一批国家级专业产地市场,建设一批田头市场。办好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农业展、第21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桂林)交易会,有针对性的精选、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各大农业会展。(牵头单位:市场与信息化处;责任单位:乡村产业发展处等处室)
(十九)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完善推广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发展模式,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由快速覆盖向长期培育转变,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脱贫地区全域覆盖、全体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条拓展转变,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市场与信息化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等单位)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十)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村新建住房农户按新技术模式建造户用厕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2017年以前未达标的农村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结合各地实际,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等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统筹建设农村厕所粪污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便捷低成本处理。以“共建清洁家园 喜迎建党百年”为主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县和美丽宜居村庄。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牵头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责任单位: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等处室单位)
(二十一)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村庄规划工作,推动各地基本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布局,指导有条件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配合推动较大人口规模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等单位)
(二十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积极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村镇,积极推进开展自治区级示范创建。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展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加大各地特色农耕文化等优秀乡土文化宣传,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经验,推广应用乡村治理信息化系统、APP,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进一步总结乡村治理典型范例,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再争创一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以“庆丰收感党恩”为主题,办好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 (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等处室)
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推动各地出台农村承包地登记管理制度,巩固用好承包地确权成果,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抓好全区摸底调研并出台试点方案。构建全区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试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试点建设。(牵头单位:政策与改革处;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单位)
(二十四)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抓好北流市、鹿寨县、贵港覃塘区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督促推动各市建立健全覆盖区市县乡村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指导和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开展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年度统计,启动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宅基地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处,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单位)
(二十五)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指导有条件的村民小组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持续开展自治区级示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评选。深入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开展“三变”改革示范县创建,探索总结更多成功发展模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政策与改革处;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单位)
(二十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成长倍增计划,积极推荐企业参与国家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实施家庭农场倍增计划,全面开展区、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引导组建一批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力争家庭农场总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培育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示范社。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工作。引导农民合作社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引导建立合作社联合社,深化社企对接。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牵头单位:乡村产业发展处、政策与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科技教育处;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单位)
(二十七)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指导各地加快培育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升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条件相对较好的水稻生产性托管项目县开展农服综合管理平台运用试点。积极探索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从种植业向养殖业兽医社会化服务领域推进,从产中作业环节向产前、产后各环节等配套服务延伸。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县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做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监管,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责任单位:政策与改革处、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教育处、种业管理处、兽医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自治区农机中心等处室单位)
七、强化支撑保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十八)建立“十四五”农业农村规划落实机制。加快编制印发广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出台配套专项规划和建设规划,指导各市编制“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强化规划衔接协调。建立规划落实机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督促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 推进全区农业统计员队伍和广西农业经济信息统计体系建设,推进区市县开展增加值统计核算工作。(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市场与信息化处;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等处室单位)
(二十九)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安排,抓好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改革试点工作;着眼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优化农业农村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调整、组建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事业单位。加快完成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协调理顺健全区市县三级农业执法体系;完成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和农垦行政职能改革后续工作。推进厅属中高职院校建设机构编制调整,加快推进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转设本科、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建等工作。深化推进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三十)加强乡村振兴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推动出台广西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大力实施重大引才育才项目,突出抓好农业农村高层次人才、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引育,加大高素质农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人才培育,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农业农村人才政策,建立健全乡村人才评价和正向激励机制,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安排,在全区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行动学习”(2021—2023年)三年计划,探索打造一批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板。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建设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乡村振兴建设培训,持续抓好公务员考录、遴选、军转接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工作。(牵头单位:人事处;责任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三十一)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全面启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行动,推动实施粮食安全保障等10大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和信息调度,建立奖优罚劣工作机制,确保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加,落实土地出让收益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要求,集中用于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推进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和乡村建设行动的规模与比例。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农业农村。鼓励创新开发金融支农模式,有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生猪活体抵押贷款业务,加强农业信贷担保“双控”业务考核,扩大政策性担保业务规模。推动水稻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增加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覆盖范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项目库建设。(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渔业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处室单位)
(三十二)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完善有关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加强农资质量、品种权保护、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渔业等重点领域执法。开展《广西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广西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广西动物防疫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前期工作。强化农业农村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人。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审批服务。(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兽医处、渔政渔港监督处、渔业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等处室)
(三十三)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严格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以及生活设施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突出抓好实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规范农机使用和管理,持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支持条件较好的县创建2021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厅办公室;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渔政渔港监督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自治区农机中心、渔政指挥中心等处室单位)
(三十四)创新开展信息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中央、自治区主要媒体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抖音、今日头条、西瓜视频等新媒体优势,广泛宣传全区“三农”领域的先进典型和亮点成效。加强信息员队伍和信息报送机制建设,积极向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高质量政务信息,争取一批信息获得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围绕乡村振兴、现代特色农业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千人联千企”对口联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动,组织开展系列专题调研,争取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单位:厅办公室;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三十五)坚持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理论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全厅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准确把握和完成“规定动作”,精心谋划组织开展“千人联千企”活动等“自选动作”,推动全体党员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强化“说干就干”的责任担当、提升“干就干好”的能力水平。巩固拓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打造一批“四强”党支部,争创区直“模范机关”标兵单位。深入推进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创建,建好建强“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不断提升群团组织服务功能。扎实做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认真完成负责的4项配合整改任务。推进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巡察的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全方位抓实压力传导,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农牧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发挥好农牧业社会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干部人才、离退休老干部的关心关爱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维稳工作,努力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问题,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厅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农牧业社会组织党委等处室单位)
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增强能力素质,持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十四五”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良好开局,谱写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1. 2021年计划召开的重要会议
2. 2021年计划印发的重要文件
附件1
2021年计划召开的重要会议
1.全区春季(春耕)农业生产工作(现场)会
2.全区渔业高质量发展会议
3.全区春季农业生产推进工作视频会
4.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
5.广西六堡茶品牌培育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
6.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现场会(暂定名)
7.全区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
8.全区种业创新工作推进会
9.全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场会
10.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会议
11.全区牛羊发展现场会
12.全区种植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现场会
13.广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
14.第二届中国(广西)—东盟现代种业发展大会(包括2021年中国(广西)—东盟蔬菜新品种博览会、第十八届广西“看禾选种”大会、第五届中国(南宁)鲜食玉米大会)开幕式活动
15.全区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16.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议
附件2
2021年计划印发的重要文件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办法(2021—2025年)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八五”普法规划
3.广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
4.广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
5.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6.广西“十四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
7.第2—4季度强一产促增长工作方案
8.“十四五”农业农村规划
9.稻谷等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及供给方案
10.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指导意见
11.加快广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12.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13.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四五”规划
1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
15.广西农产品销售体系建设方案
16.广西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
17.广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18.广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19.关于切实抓好 2021 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20.关于推动全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1.广西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21—2025年)
22.关于支持水牛奶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3.广西壮族自治区屠宰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4.广西推进广西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广西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25.广西壮族自治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
26.关于印发广西渔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通知
27.全区近海非法捕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8.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名录
29.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
30.关于印发广西打好种业翻身仗实施方案的通知
31.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
32.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管的通知
33.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34.广西壮自治区高标准农田管护办法
3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评价激励实施办法
36.关于印发广西农机产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37.广西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高质量建设(2021—2025)五年行动方案
38.关于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工作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39.广西蚕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40.关于加快推进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41.关于推进水果强省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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