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财政教育资金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83号)文件要求,将采购中介机构开展对贵阳市十一个区(市、县)教育局(含贵安新区)财政性教育经费监督审计工作。
一、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贰拾陆万肆仟元整(264000元)。
二、自行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自行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三、采购人
(一)采购人名称:贵阳市教育局
(二)地址: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A期二楼
(三)联系人:郭超才
(四)联系电话:0851-87989394
(五)电子邮箱:2948425494@qq.com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来源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中国境内合法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执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的工作要求。
(三)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条件和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2.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教育政策、法规,熟悉中小学校管理特点,并满足采购人业务需求优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一是专业人员配备上到点时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参加人员不少于3人;二是必须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和保密协议;三是审计方案须满足采购人的业务需求。
五、服务内容
(一)审计对象
十一个区(市、县)教育局(含贵安新区)的审计服务。内容为全面审计全市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2020年度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教育经费内审存在问题整改等。
(二)审计年度
十一个区(市、县)教育局(含贵安新区)审计调查年度为2018-2020年共三个年度。
(三)审计调查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介机构及其人员要认真办理审计事项,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要求,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需处理问题要及时与采购人、被审计单位联系和沟通,以便统筹协调,确保这次市教育系统财政性教育经费监督审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2.此次审计工作时间紧、项目多,采取分批分组方式进行,预计4月下旬开始并于一周内完成审计、汇总工作,5月上旬前按各区(市、县)(含贵安新区)出具审计工作报告。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即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市教育局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标候选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评标办法。
报价及评分汇总采取第一次报价及最终报价排序确定。
七、采购程序
(一)采购邀请
通过贵阳市教育网采购平台发布。
(二)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贵阳教育网发布时间为准,中介机构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性文件。
(三)递交地点和要求
贵阳市教育局审计处。响应性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谈判地点
贵阳市教育局会议室。
(五)谈判流程
1.会议签到。按照提交响应性文件的先后顺序安排参加谈判。
2.宣读纪律。工作人员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3.初步审查。评审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4.谈判。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5.最后报价。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签字或加盖公章,同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八、发布成交公告。
根据评审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贵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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