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加强耕地占用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自2019年9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22日
相关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加强征地占用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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