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熙照华庭的复函

新汇天地房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熙照华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东侧绿地以东、吴江市五金厂宗地(地处新建道路[位于江苏路东,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南圩路”,下同]西侧)及其西侧规划用地和吴江市汇通贸易有限公司宗地(地处江苏路东侧)以南、新建道路以西、城司路北侧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熙照华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zhàoHuá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ZHAOHUA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49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熙照华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41号)

我有话要说

您还可以输入300个字符。

精彩评论( 0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
×

举报成功!

举报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