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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名瑾商务中心的复函

苏州国发湖滨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名瑾商务中心”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横街道尧新路东侧绿地以东、南官渡路以南、重楼路以西、天开路北侧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大型建筑物(群)命名为“名瑾商务中心”。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íngjǐnShāngwùZhōngxī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INGJINSHANGWUZHONGXI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49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名瑾商务中心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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