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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再生育审批名单(04.01-04.15)

2021年4月再生育审批名单(04.01-04.15)

序号

乡镇村

男方姓名

女方姓名

申请日期

申请条款

批准日期

证号

1

洞桥镇里仁村

贺君

祝芬

4月1日

18-1-1

4月1日

213301110028

2

富春街道东山社区

戴贝凡

吴丹群

4月1日

18-1-1

4月1日

213301110029

3

场口镇红星村

李云军

何罗平

4月1日

18-1-2

4月1日

213301110030

4

富春街道新汇社区

许智欢

蒋萝萝

4月1日

18-1-1

4月1日

213301110031

5

富春街道香槟社区

彭继炜

张雪

4月2日

18-1-1

4月2日

213301110032

6

环山乡环联村

陈浩波

裘露露

4月6日

18-1-1

4月6日

213301110033

7

上官乡芳村村

盛昌梁

许海群

4月6日

18-1-1

4月6日

213301110034

8

常安镇幸福村

王华武

张云飞

4月7日

18-1-1

4月7日

213301110035

9

胥口镇佛鲁村

麻淼斐

滕双瑜

4月12日

18-1-1

4月12日

213301110036

10

大源镇大源社区

陈美

张巧英

4月13日

18-1-2

4月13日

213301110037

11

春江街道山建村

赵亮

向超

4月14日

18-1-3

4月14日

213301110038

12

东洲街道富春江村

倪洪福

董文琴

4月15日

18-1-1

4月15日

213301110039


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       

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       

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       

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对上述再生育审批情况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行政许可科(电话号码:0571-63155821)联系。       

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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