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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岁末年初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127号)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1122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局岁末年初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环境安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把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新年伊始,我局印发了《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积聚扩散,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生态环境风险挑战的准备切实保障岁末年初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环境安全。20212月,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局再次印发了《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我市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再部署。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18日,我局制定并印发了《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两个“100%”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医疗废物处置、重点场所污水收集处理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医疗废物按日调度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信息并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2.5/日,202111日至39日累计处置医疗废物523.72(含全市隔离点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发热门诊医疗废物21,新冠病毒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

三、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20211月起,我局持续开展各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17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118日上午,市局主要负责人率执法支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经开区、鸠江区牵头开展环境安全排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重点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环境安全进行排查整治,排查结果实行日报告制度。同时结合目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协助企业做好两节期间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截止210日,各部门共检查相关企业单位141发现问题1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9个,移交主管部门问题1在开展安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普及危险废物处置、运输、贮存等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和企业安全意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开展“一废一品一库”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31日—39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各执法大队集中开展了“一废一品一库”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及重点危废持证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再次排查,重点检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环境应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做好应急准备。截至39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及重点危废经营单位64家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9家次、尾矿库1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7个,已完成整改13个。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要求、责任等,同时指派专人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落实好《安徽省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芜湖市环委办制定并下发了《芜湖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采用专项排查常态化动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各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四、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2020年,我局完成全市16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均现场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跟踪问效。检查期间,督促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安全送贮12枚闲置放射源,目前我市尚未发现闲置放射源。120日,我局再次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辐射安全抽查,对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涉源单位的放射源安全防盗设施是否完善,废旧放射源是否安全处置或妥善保管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核技术应用单位加强门岗、保安值守工作,严格门卫传达、登记验证制度,把好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口,严防不法人员混入作案,同时做好重点部位、岗位的值守巡查工作,保证放射源、放射性物品处于安全可控状态。要求我市从事γ射线探伤作业的企业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γ射线移动探伤辐射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从事探伤作业。所有γ射线探伤设备在操作前均应经过严格的性能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行。随时提醒操作γ射线探伤设备时如发现卡源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排除,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应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

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对我市2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市环科所每季度对我市6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例行监测,监测指标为常规项目61项,每年3月和7月还将开展一次109项的全分析监测分析。在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例行监测的同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准备。

六、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工作准备

岁末年初“两会”期间,我局严格执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岗位责任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通过加强值班队伍的人员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通过良好值班制度的执行来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物资、车辆、仪器设备及处置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特此报告。

省环境监察局

环察〔2021〕40号 芜湖市关于岁末年初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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